「乾貨」抱團腐敗到底是怎麼腐?人人有份,攻守同盟……

「干货」抱团腐败到底是怎么腐?人人有份,攻守同盟……

值班正義君 | 胡仲濤

俗話說,一人拾柴火不旺,眾人拾柴火焰高,人們應該學會“抱團取暖”。可是,你聽說過“抱團腐敗”嗎?

「干货」抱团腐败到底是怎么腐?人人有份,攻守同盟……

近日,一起“時間跨度長達5年,涉案項目多達46個,涉案金額高達418萬餘元”的案件引發討論。“一人提議,多人附和;一人貪腐,多人效仿”的腐敗如病毒一樣傳染,讓網友直呼“可怕”。

“抱團腐敗”的特點是利用金錢、職位等利益鏈,把小圈子成員捆綁在一塊,形成人人有份,利益捆綁,攻守同盟的自保機制,把大家拴在一根繩子上,互為利益依託,一損俱損,一榮俱榮。

“抱團腐敗”形成的這個“團”往往比較堅固,針插不進,腐敗分子們長期為了統一的利益鏈,互為掩護,長期把持著某個“地盤”,不易攻破。近年來多省出現的黨員幹部“抱團腐敗”現象,讓正義君都開了眼界。

雲南省

14名鄉幹部為搞點“活動經費”

5年套取民生資金418萬

「干货」抱团腐败到底是怎么腐?人人有份,攻守同盟……

腐敗手段:在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漾濞彝族自治縣太平鄉鄉長羅紹軍的安排下,施工企業通過重複計算勞務量和材料費等方式,偽造項目資料;鄉長指示下屬製作虛假苗木購銷合同;違規發放津補貼;公款吃喝、送禮;

腐敗金額:2012年至2017年期間,共套取扶貧、抗震救災、農村安全飲水等46個民生項目資金,涉及金額418萬餘元。

處理情況:2017年10月,太平鄉原黨委書記黃志忠、原鄉長羅紹軍、原副鄉長常向紅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太平鄉原紀委書記徐福周、太平鄉副鄉長楊子春、太平鄉副鄉長郭力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太平鄉黨政辦原副主任楊建平、太平鄉水務站站長梅新雲、太平鄉林業站原站長梅國祥、太平鄉財政所原所長梅樹祥等8名相關責任人分別受到處理。

浙江省

10名村幹部“為了審批方便”

瓜分價值18億316套安置房

「干货」抱团腐败到底是怎么腐?人人有份,攻守同盟……

腐敗手段:浙江省永嘉縣新橋村村幹部與房地產商勾結,以審批方便為由,將安置房分配給村幹部;向建築施工項目中標方收取“好處費”;非法侵吞村集體資金。

腐敗金額:10名村幹部瓜分了價值18億元的316套安置房。

處理情況:村委會主任餘乾壽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和職務侵佔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其他涉案人員被判處5到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廣東省

一疾控中心“塌方式腐敗”

10人套取2000多萬

腐敗手段:廣東省中山市疾控中心原主任岑永莊私設崗位,讓其妻子“吃空餉”;違規擠佔普通員工的績效工資然後濫發給中層管理人員;將“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項目經費和職業健康體檢、環境監測收費收入等資金截留到小金庫並集體私分。

腐敗金額:岑永莊等10人涉案,共套取2000多萬元。

處理情況:岑永莊涉嫌貪汙罪、受賄罪、私分國有資產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由中山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並移送審查起訴。目前,中山市人民檢察院已向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安徽省

一水利系統私設“小金庫”

訂立“攻守同盟”對抗偵查

「干货」抱团腐败到底是怎么腐?人人有份,攻守同盟……

腐敗手段: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區水利局領導幹部收受賄賂,使得招投標只是走形式,實際中標單位大都是水利局下屬單位;私下找行賄人退贓,甚至還訂立“攻守同盟”對抗偵查。

腐敗金額:貪汙工程款總計320餘萬元;受賄40餘萬。

處理情況:水利局主管股長許秉琦,犯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6年。水利局下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趙永生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會計石英菊犯挪用公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其餘涉案人員因具有自首情節或認罪態度好,免於刑事處罰。

深圳市

沙頭角海關旅檢四科“按崗分贓”

每人月入數萬元

「干货」抱团腐败到底是怎么腐?人人有份,攻守同盟……

腐敗手段:深圳市沙頭角旅檢四科海關人員集體放縱走私,各環節實行“配合行動”,其中該科負責人要同意和安排走私車輛通過海關,組長具有現場監督抽查的職責,現場負責的關員具體查驗放行。根據各自崗位所承擔的風險,按閘放行關員分得500元,當班副科長分得300元,該科負責人分得200元,其餘200元作為科室經費。

腐敗金額:以旅檢四科負責人鄭小梧為首的11名關員(其中4人另案處理)共收受9名走私人員給予的好處費共計531900元。

處理情況:旅檢四科負責人鄭小梧因犯受賄罪、放縱走私罪、行賄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名關員因犯受賄罪、放縱走私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至四年不等。

如何破除“抱團腐敗”利益壁壘?

專家:避免關鍵崗位人員長期執法

「干货」抱团腐败到底是怎么腐?人人有份,攻守同盟……

細究緣由,每一起“抱團”腐敗的背後,都有著內部監督失效、外部監督難以介入的現實。對此,該如何破除“抱團腐敗”利益壁壘?

“‘抱團’腐敗透露出日常監管中的軟肋,如果腐敗分子達成一致‘協議’,形成利益共同體,將導致內部監督形同虛設。”中山大學政治與公共事務管理學院教授張緊跟此前接受採訪時表示,應當實施大跨度、高頻率的科學輪崗制度,避免關鍵崗位人員長期執法,並加大上級的抽查力度。

“治理‘抱團’腐敗,還需要強化公眾的參與和監督,把權力運行置於公眾的視野之下,通過自下而上的監督,彌補已有監督存在的不足。”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楊偉東認為,應當提高權力運行的開放度和公開性,讓公眾和社會了解權力的運行過程。同時,完善基層民主、單位民主,提高公眾對權力運行的參與度。

“很多行業運行久了,難免形成利益同謀,互相得利,有法不依,形成行業‘潛規則’。”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徐松林認為,反腐敗必須向這些行業“潛規則”動刀。

有效遏制“抱團”腐敗,必須重拳打破已經形成的“團伙式”腐敗陣營。多位專家表示,在反腐敗強大的火力攻勢之下,再堅固的“團”也會散架,變成“泥團”而不堪一擊。等待“抱團”腐敗的,必將是“組團”落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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