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有些古代女姓以三寸金蓮為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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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寸金蓮”中華文明中特有的糟粕,打李後主那陣有纏足一說,到末代皇帝溥儀退位,這興了一千年的玩意兒,中間更替了這麼多朝代,換了這麼多皇帝,可愣是沒斷了這纏足裹腳的風氣。上至王妃宮娥,下至漁女村姑,文的李清照、朱淑真,武有梁紅玉、唐賽兒,有哪個不裹腳。有一對小腳才能嫁的好,不是你想不想,而是你家長輩想不想,想不裹,門兒也沒有!

到了大清入關,多爾袞替順治爺擬了道諭旨,嚴禁旗人裹腳,命令漢人“放足”。大清剛入關那會子兇不兇,兇的緊,但你再兇,你也兇不過一雙小腳。頭髮可以不要,但小腳不能不要。不但沒禁住漢家女子裹腳,結果連旗人家的女孩子也偷偷裹腳,後來直接明著來。就好似這小腳有說不清的魔力,女子不裹腳就不是個人一樣。你說怪不怪?


大獅我老家有個老太奶,這老人家歲數多大呢?說不好,總之一百多歲,但連她自己也不知道歲數了,無論什麼時候你問她“老太奶,您老多大歲數了?”她指定回答“九十九了!”過三年你還這樣問她,她還回答九十九。她大兒子現在也健在,已經快九十了,這老太奶多大歲數,估摸著怎樣也快一百一十歲了。

老太奶就是一雙小腳,我有一次拿根菸卷比了比,一雙小腳跟菸捲差不多長。外面賣的鞋穿不得,一直穿那種古老的小尖鞋。有一年她過大壽,我趕巧回老家辦點事,就給老太奶拜壽。就見這老壽星坐在大圈椅上,穿的一身大紅,老太太笑的臉上的褶子都堆一塊兒了。我跟她最小的重孫是同學,因此給老太奶磕了三個頭。磕完頭我起身的時候無意中看到老太奶穿的那雙小鞋,哎呦喂,老太奶這雙小鞋太講究了。紅緞子面,跟個小菱角差不多,鞋幫子上繡金絲花邊兒,鞋尖上一個小粉色絨球,絨球上還有一個小銀鈴鐺。我上前說奉承話兒:“老太奶這鞋真好,壓箱底的寶貝吧?”

老太奶樂了:“你咋知道地,就是俺年輕那會子留的寶貝,最亂的那些年都沒弄丟,藏了這麼多年,當寶貝一樣藏著,小鬼子來的時候,俺逃難都帶著,死了也跟著我埋墳窩子裡。”嘿,讓我猜中了,我又誇了幾句,老太奶更美了。

喝完了壽酒,我陪老太奶說話,就問她這纏足的事兒。老太奶就拉開了話匣子,跟我說了她當年纏足的經歷。


她說自己12歲那年,爹孃把她過繼給村裡的五奶奶,然後帶著自己的哥哥和姐姐到外鄉去要飯。打那天起,就再也沒見過自己這一家親人,死活不知道。五奶奶是個老寡婦,家裡沒孩子,就一個人過活。一老一小就這麼搭夥過日子,五奶奶是個好人,拿小時候的老太奶跟自己親孫女一樣。到了老太奶13歲那年,五奶奶就要給她裹腳了,她不想裹,怕疼。但五奶奶卻說,不裹就害了你,現在受罪,將來能嫁個好人家,說不定能嫁到濟南府。大腳女人造人嫌,將來嫁瞎子、聾子。五奶奶又是哭又是哄,老太奶才答應下來。

到了裹腳那天,一切物件兒都提前準備好了,五奶奶把家裡養的一隻雞給殺了,讓雞血流進盆裡,然後把老太奶的腳按進去。五奶奶說著黏糊糊熱乎乎的雞血能讓腳軟,泡完後,用溫水擦趕緊。然後再塗一層香油在腳上,說是可以讓腳更軟,接著就開始纏了。我插嘴問了一句“疼不?”老太奶笑笑“能不疼嗎?現在想起來,還覺著疼呢。”

老太奶告訴我,要將除了大腳趾外的四個腳趾斜著往裡折,折到一定程度,會聽到“咔吧”一聲,那股子疼勁兒就別提了,哭叫破了天也沒用。用裹腳帶子勒住四個腳趾緊緊纏好,再用大線縫住,腳疼的就像用鐵鉗子夾住一樣,稍微一動,就鑽心的疼。打那天起,就算受罪的日子開頭了。疼到受不了的時候,真想把裹腳帶子撕開,但五奶奶哭著喊著不讓動,說受一年半載的罪總不以後沒人要強。老太奶說自己疼的厲害的時候就咬自己胳膊,或者用頭撞牆,胳膊咬出血都減輕不了兩隻腳的痛苦。晚上疼的睡不著,眼淚哭幹了,再疼就把腳放窗臺上,腳凍木了,就不那麼疼了。

老太奶以為這樣裹就可以了,但過幾天更疼的步驟來了。解開裹腳布,兩隻腳已經不成樣子了,但必須接著裹,要不然就白受罪了。這次更狠,把腳趾頭連著腳巴骨斜著折,老太奶說自己疼的拿擀麵杖砸自己的頭,希望把自己砸昏過去,或者把自己砸死,就不用遭這活罪了。


我問老太奶,這一步纏下去,就算完了吧?老太奶說:“俺也以為要完事,沒想到還有更狠的招。腳裹完了,還要逼著下地走路,扶著椅子走一步,就跟拿刀子挖肉一樣。過來幾天,鬆開裹腳布,還要把碎碗渣子裹進去,說是可以讓腳‘肉爛骨酥’,這以後的腳才會變的更小。腳都爛的流膿,每次換布,都會把爛肉和膿一塊撕下來。俺以為腳廢了,五奶奶卻說沒事,都這樣。為了一雙小腳,當閨女的難啊。實質應該從6-7歲裹最好,俺都13歲了才給俺裹,已經過了歲數,腳都成形了,所以遭的罪更大。整整折騰了一年半,這對腳算是纏好了。”老太奶說完,自己咯咯樂,好像回憶起自己當年的事情覺得好玩兒一樣。我聽著卻挺難受。

老太奶後來跟我說“腳纏好了,大腳的姑娘都羨慕。可等男人們不興留辮子的時候,俺又羨慕人家大腳的姑娘了。濟南府沒嫁成,反倒嫁給了賣老豆腐的。這雙腳要天天洗,還要刮,要不然臭的很。俺家老頭子開始稀罕,後來又嫌棄俺這對腳。小鬼子來的那會子,人家大腳的都跑了,俺小腳跑不動,把俺嚇壞了,都說小鬼子抓女人。但鬼子一直也沒來,後來大家都以為不會來了。可突然一天早上,聽到外面亂,才知道鬼子真來了。俺想跑,跑不了了。把剪子藏褲腰裡,尋思大不了就捅死自己。跑不了也都不怕了,出去看看鬼子啥樣。鬼子排著隊,扛著槍,老整齊了。都說鬼子殺人,可鬼子一個人也沒殺,連看都不看俺們,直溜溜的往前走。鬼子走了,二鬼子就來了,又是搶又是拿,還打人。咋比真鬼子還壞呢?一個二鬼子頭,要砍了俺腳,說回去給鬼子大官當見面禮。其實也是嚇唬人,無非是想要麥子,最後給他兩袋子麥子換他不砍俺腳。想起來,這小腳也禍害人啊。”老太奶說完,又是笑。後來我就不問了。但這麼多年了,老太奶說的這些話,我還記在心中。那會子的女人真遭罪,為了一雙小腳,真遭了活罪了。

如今老太奶還活著,但是已經不能走動了,我前年特意去看過她,老太奶已經幾乎不認識人了。但臨走之時,還朝著我笑。看到老太奶那雙小腳和小鞋,我心裡不是滋味。這對腳美嗎?真不美!


大獅

三寸金蓮,最早出現於宋代,始於北宋,興於南宋,是古代傳統習俗的極端發展。女性以三寸金蓮為美,說到底是符合古代男人的審美。

從宋代那陣有纏足一說,到末代皇帝溥儀退位,這興了一千年的玩意兒,中間更替了這麼多朝代,換了這麼多皇帝,可愣是沒斷了這纏足裹腳的風氣。


宋代詩人蘇東坡曾專門作《菩薩蠻》一詞,詠歎纏足,這首詩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首詠歎纏足的詩歌。可見,在北宋時纏足的習俗已經出現。

宋代人喜歡把女人的腳纏得纖直,之有高貴女人才裹腳,普通婦女是不裹腳的。

有的說法是,南唐後主李煜在位期間開始形成纏足之風。因為李煜喜歡看歌舞表演,一日突發奇想,令舞女以帛纏足,成新月之狀,有“迴旋有凌雲之態”,深受李煜喜愛,此風逐漸從宮內傳向宮外。



古代婦女而言,存在的主要作用在於供家族傳宗接代和性服務。古人認為,一個女子最能引起男子情慾的地方就是其掩藏的部位,而非其裸露部位。女子緊緊掩藏在鞋內的嬌小玲瓏的雙腳,最能引起男子遐思的部位。

同時,小腳女子走起來總是給人一種聘聘婷婷、妖嬈多姿,扭扭捏捏的美感,從而更加吸引男人的眼球。

到了明代,婦女的小腳的形狀要求更高更嚴,女子小腳不但要小,要縮至三寸,而且還要弓,所以稱三寸金蓮


到了清代,婦女纏足可謂登峰造極,女子以小腳為美,腳大為恥。尤其是男人富貴的,有地位的人家,娶媳婦的時候要不看相貌,先看腳。要是腳長得很大,臉面長得再漂亮也不要。

所以封建社會各階層的女子都要纏足,“三寸金蓮”之說深入人心。女子纏足以後,三寸金蓮就變成了一個最隱私的部位,絕不可讓陌生男子看見。

並且並且裹腳之風盛開之後,上至王妃宮娥,下至漁女村姑,文的如女詩人李清照、朱淑真,武有梁紅玉、唐賽兒,有哪個不裹腳。沒有一個女子是不裹腳,因為有一對小腳才能嫁的好。


所以古時候的女孩,四五歲的時候就開始裹腳了。結果一裹就是一生,有個女孩肯定會疼痛的哭鬧,但又由不得自己。因為。不是你想不想,而是你家長輩想不想,想不裹,門兒也沒有!

據史料記載,清朝有個叫方絢的,自稱“香蓮博士”,對古代女子纏足一事,從諸多角度和方位予以分題描繪,並美其名曰:“香蓮十八名”,什麼“朝日蓮”,“分香蓮”,“同心蓮”,“纏枝蓮”,“西番蓮”等等,不可思議的言行。



可以說,古代女性以三寸金蓮為美,提倡女性以纏足小腳為美,絕對是中華文明的一大糟粕,更是對廣大婦女的一種迫害。


超能古博士

三寸金蓮,名字倒是好聽,可是這小腳好看麼?不僅不好看,簡直噁心!

很明顯,這種纏足陋習是女性為了迎合男性的審美而產生的!明明是自殘、束縛,怎麼能說是審美呢?更何況,這三寸金蓮美在哪裡?

看的我噁心!沒辦法,畸形的文化形態下勢必會產生畸形的價值觀,今天的人自然是難以理解的!

至於纏足這種陋習是誰開頭的、什麼時候開始的,已經無從考證了。有人說是從李後主李煜開始的,不過不可信,隨便看看吧,別當真:

李煜在沒亡國前還是挺風流的,各種風花雪月。大周后、小周後,兩個絕代美女都被他收入囊中。

後主貴為君王,宮廷生活中肯定和女人離不開的。

有個妃子為了爭寵,就用長布把自己的腳裹起來,看起來纖細美妙。由於腳細不便走路,於是走起路來一搖三擺的,婀娜多姿。

李後主看後十分愛憐,從此寵愛有加。

其他妃子看到了也就跟著學起來了,慢慢地,這種裹腳之風就傳開了。

但是,這個真的不能信。還有人說起源於隋唐呢,更甚者說起源於夏商,莫衷一是。

不過北宋開始有了關於纏足的記載,這倒是真的。

比如蘇東坡的這首《菩薩蠻》:

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凌波去。
只見舞迴風,都無行處蹤。
偷立宮樣穩,並立雙跌困;
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

不過這時候纏足並不流行,也就上層人士愛好這個。

到了明朝,纏足進入了全盛時期!全國各地不論貧富貴賤都開始裹起了小腳。

據說張獻忠進入四川的時候,大刖婦女小腳,累積成山,美之曰“金蓮峰”,纏足之盛可見一斑。

清朝時進入了鼎盛時期!

清初曾明令禁止纏足,奈何此觀念已根深蒂固難以剔除,於是康熙時就作罷了。

想當年滿清也要求漢族男人要剃髮留辮子,男人們雖不願也屈服了。可是禁止女人纏足卻行不通,不是女人強悍,而是這種觀念已經深入骨髓治不了了。

纏足發展到這時候,要求也越來越細了。已經不止是要看起來纖直,還有各種奇形怪狀的要求,弓的啊、彎的啊完全不把腳當肉看。

三寸金蓮三寸金蓮,三寸以內是金蓮,到了四寸就是銀蓮了,5寸就是鐵蓮了。

腳的大小、形狀已經是評判女人美醜的重要標準了,娶妻的時候也是以腳小為榮腳大為恥。腳大的女人,都不好嫁出去了。

還好,隨著封建禮教的滅亡,這種纏足陋習也在新文化運動之後基本絕跡了。

腳終於是用來走路的了,而不是男人把玩的玩物。

好了,謝謝閱讀!


國學齋

士為知己者死,女為悅己者容,女性以三寸金蓮為美,說到底是符合古代男人的審美觀!

考古中發現至今年代最早的,纏足鞋文物為南宋,南北朝時期已經有文獻記載裹足,坊間傳說夏朝時期已經有裹足出現,但缺乏充足證據,有待考證。

古人為什麼青睞裹足,有多種說法:

第一:裹足可以把女性禁錮起來,限制她們的活動範圍和活動能力,以達到獨佔女人的目的,裹足在宋代興盛於宋代的“理學”大發展有很大的關係,一幫男人打著禮教的幌子,幹著變態的勾當。

第二:裹足行走,容易引發女性走路畸形,據說能夠讓女性陰道收緊,增強男性性快感。

第三:封建士大夫病態的審美觀,古人對女性的審美有相當一部分來自“戀足癖”,大詩人李白就精於此道,後世的蘇軾,袁枚等都有關於小腳的詩詞傳世,即便到了近代不少文人依然樂此不疲,晚清大國學家辜鴻銘就是著名的戀足癖,沒事就把老婆鞋脫下來摸她的臭腳。。。

正因為這些奇奇怪怪的原因,纏足成為延續千年不倒的惡俗,嚴重束縛了女性的自由發展,為了討好男人,與眾不同,女人的腳被越裹越小,清朝有個叫方絢的,自稱“評花御史”,又稱“香蓮博士”,對古代女子纏足一事從諸多角度和方位予以分題描繪,還專門制定了小腳製作標準,美其名曰:“香蓮十八名”,什麼“朝日蓮”,“分香蓮”,“同心蓮”,“纏枝蓮”,“西番蓮”。。。。極盡變態之能事!

清朝末年,隨著洋人的到來和洋文化的入侵,加之慈禧太后的大力支持,裹足這一陋習逐漸被淘汰,最終退出歷史舞臺,可以說是中華民族女性解放歷史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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