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教師有償補課合法嗎?

尹家俊

非教師有償補課有的合法,有的非法。

非教師雖然不是在職教師,但有教師資格證,就具備了給學生上課的資格。其開辦的補課班,有辦學許可證,教室不存在安全隱患。這樣的補課班就是合法的。



非教師自己不具備教師資格,其他辦班條件都符合要求,聘請了有教師資格的人做教師。這樣的補課班也是合法的。

非教師自己不具備教師資格,聘請的教師也不具備教師資格,或其它條件不符合辦班要求,則其補課是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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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培訓班聘用的無教師資格證的人員從事教育教學工作,這是不符合相關規定的。輔導班應公開自己的教師有無教師資格證,家長享有知情權。現在有許多校外培訓機構聘用無教師資格證人員參與輔導班的教育教學。所以家長們要仔細進行了解和檢查。


現在補課已成為一個普遍現象。教育部曾經出臺《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劃出6條“紅線”,包括嚴禁中小學校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有償補課;嚴禁中小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進行有償補課等,對於在課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課上不講課後講並收取補課費的現象將重點查辦。綜上所述,有償補課針對的是在職中小學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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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是需要分情況看的!

第一種情況:培訓機構裡的無資格證工作人員。在培訓機構裡從事有償家教、補課教學,如果沒有教師資格證,也是不合法的。國家有明文規定,培訓機構從業人員必須有國家認證的教師資格證書,方能上崗。

第二種情況:培訓機構裡的有教師資格證的工作人員。這類人員可以合法開展有償家教。但是,學校教師到培訓機構兼職不合法!(無論公立學校還是私立學校教師兼職都不合法!)

第三種情況:私人僱傭大學生有償家教。這一類,國家沒有明文規定。屬於灰色地帶,基本上無人管的狀態。也談不上合法與不合法!

總之,國家對於無證教師,只規定了特定場所是不合法的,卻並沒有規定其他場合是否合法。例如:孩子的姑父博士畢業,請他到家裡給孩子補補課,適當給點報酬。也不好定他違規!


為你寫詩151210028

有償補課的教員分為兩種——第一種是有教師資格證的教師,第二種是沒有教師資格證的,不能叫教師,可叫做教員。

有教師資格證的教師又分為三種——在職在編的教師、在職非在編的教師,非在職非在編的教師。

1.在職在編的教師、在職非在編的教師,都不能進行有償補課,因為教育部有相關的規定。

2.非在職、非在編的教師,有點像自由職業者,當然可以進行有償補課。這些教師主要在社會有償教輔機構就職,是社會有償教輔機構的主力軍。這些教師從事有償補課當然是合法的。

3.沒有教師資格證的教員。這種教員一般不能在教輔機構裡進行小班制以上規模的班上課,多從事上門服務性質的“一對一”、“一對二”型家教。這種沒有教師資格證的教員,以在校大學生為主,他們進行有償補課,純粹就是一種知識交換的行為,因此也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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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廁所的都能補課,好像沒人質疑其是否合法。我遇到過的真人真事,數學老師課堂教的20以內加減法中的湊十法,大概算理是看大數拆“小”數,大數補齊湊成十,再加零頭,比如8+7=8+2+5=15,有個孩子學得慢,還沒掌握技巧,就放學了。放學後老師把孩子留下,準備把孩子教會再讓他回家,這時負責課後託管兼補習的“老師”替家長來接孩子了,看到老師在給孩子講,著急走,就過來搶著教:8+7,拿一張草紙,先畫八個道道,再畫七個道道,數一數,就算出來了……那個孩子後來成績一直“打狼”。家長就是個糊塗蟲,被哄得樂呵呵地月月給人送錢。


竹韻4585024

當然合法,有償勞動!

一:嚴禁有償補課的是在職教師,一方面在職教師有國家發放的工資,一方面怕在職教師有償補課會影響到正常教學。那麼對於非教師來說是不在這個禁止範圍之內的。所以只要不偷不搶肯定合法!

二:既然嚴禁在職教師有償補課,那麼對於有需要補課的學生來說肯定只能找非在職教師進行補課,只要補課的人能達到相應的知識水平,學生能夠得到幫助就可以,你情我願,別人付出勞動你給報償沒什麼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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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從兩個層面來看這個問題,首先是有償的問題,如果非教師符合跟學生補課的相關法律法規,收費自然是合法的。其次是補課的問題,如果非教師的補課人員與學生及其家長自願達成某種共識而收費,就不存在違法一說。如果沒有具備補課的基本條件而進大量的盈利性的補課行為,當然市違反了相關的法律法規。


剛好258842487

這是從法律層面來界定合不合法,不是教師,但有紮實的數理化語史地知識,他去從事對課本知識欠缺跟不上趟的學生,進行補課來鞏固受學者的知識是正確,應該給予肯定支持,至於,收取一定的補課費,那是他付出的勞動所得,沒有什麼不對。我沒學過教育法,對教育方面的規定,懲罰不清楚。只是知道學校要給學生減負,在課外時,不要加重學生的精神負擔,讓學生成天價埋在書本里,連一點休息時間都沒有,也不應該。所以控制老師課堂不作為,課外抓收入的教育壞風氣。對非教師有償訃課收費,教育法有沒有條文,我不清楚,故對該題無法正確回答,只是說兩言供參考。


手機用戶70955029473

要充分理解把握教育部頒佈的禁令要旨,對禁令中每一個概念所包涵的外延與內涵絕不能任意擴大或縮小,甚至曲解。禁令中所指的主體是“在職公辦教師”,其外延己相當具體而又明確,不在此列的均不是禁令所針對的對象。


飛鳥留痕2O16

這個問題提的太幼稚了,什麼是非老師?如果只限於有個教師證的話,現在考教師資格證的多了去了,不只是在職的老師有教師資格證,這個證那個證滿天飛的現在,有教師資格證的多於在職的教師。

關鍵是這些不在職有教師證的就都能教學生了嗎?

很多家長沒有教師證也能輔導了孩子,也有很多的有專業的高級專業人士沒有教師證同樣在某一個專業上輔導出了很多優秀的學子。

為此非教師這個詞彙是在誤導人們去噴教育行業,藉機專嫁去噴辛苦的老師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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