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要給每人發10萬日元救濟款,外國人有份嗎?

華輿訊 據東方新報報道 在朝野政黨和民眾的巨大壓力下,日本政府終於在16日決定“向所有國民一律發放10萬日元(約合人民幣6570元)現金的防疫救濟款”。對於在日華人來說,最關心的莫過於“外國人是否也能拿到這筆錢”。就這個問題,東方新報記者17日上午向日本總務省致電求證。

先說求證結果——10萬日元救濟措施是剛剛決定的,在日外國人是否包含在發放對象內,目前還沒確定。

記者首先致電日本總務省下設的“生活支援臨時給付金呼叫中心”,該呼叫中心是專門應對新冠疫情下民眾經濟困難的政府窗口,目前主要處理因疫情致貧家庭30萬日元救濟款相關的諮詢。接聽電話的工作人員稱,就像大家在新聞上看到的那樣,30萬日元的家庭救濟措施要停止了,改為向國民一律發放10萬日元救濟款,“但是現在各項具體措施還不清楚,政府正在研究當中,一旦確定會立即公開”。在被問到先前計劃的30萬日元家庭救濟對象是否包括外國人時,工作人員稱“也沒有確定”。

記者又追問是否有其它政府窗口可以回答相關問題,工作人員稱“現在還沒有設立10萬日元救濟款的專門窗口,可能沒有部門能夠答覆。”隨後,記者又撥打了日本總務省的總機電話,工作人員稱相關問題可以諮詢“生活支援臨時給付金呼叫中心”,記者又被指回到最初聯繫的窗口。

雖然日本政府尚未明確表明在日外國人是否能夠領取這筆救濟款,但不管是日本國內,還是同為西方國家的美國,都曾有過給外國人發放同等救濟款的先例,這或許可以作為日本政府本次決策的參照。而在日華人,也不妨期待一下。

眾望所歸的“每人10萬日元”

疫情擴大後,日本政府推出了一系列的經濟對策,其中包括對普通民眾的救濟,但是真正落地的只有30萬日元家庭救濟措施一項。但是這一措施審批流程複雜,尤其是對申請者的要求非常苛刻,收入本來就很低、且因疫情又減少了的家庭才能申請。這讓很多人無法得到救濟,措施在日本國內受到廣泛批判。

無論收入多少、全民每人一律發放10萬日元現金救濟款,這是日本部分在野黨、尤其是執政聯盟中的公明黨一直以來所主張的。在朝野政黨和民間的施壓下,安倍政權只得改為接受這一措施。

但是圍繞這一措施,聯合執政的自民黨和公明黨16日下午剛剛達成一致,準確地說還停留在政黨磋商層面,還沒有到政府執行的階段。不過,執政黨內部達成一致,可以說基本上就確定了。相關提案會在4月20日的國會會議上提出,然後在27日那一週編入修正預算案中。救濟款什麼時候發、怎麼發,都在緊急研究當中。

17日中午,日本財務大臣麻生太郎稱,政府並不會單方面一律發放這10萬日元,“將發給舉手說想要的人”。意在表明救濟款的發放將採取自主申請的方式實施。麻生太郎還稱,最早從5月開始發放救濟款。

日本要給每人發10萬日元救濟款,外國人有份嗎?

日本國內可參考的先例

這並不是日本政府第一次給所有民眾發放救濟款,受金融危機導致經濟形勢惡化影響,2009年日本政府曾向國內居民每人發放了12000日元(65歲以上、18歲以下的為20000日元)。當時的發放對象為:

・ 住民基本臺賬登記在案的人;

・ 外國人登錄原票登記在案的人(不包括非法滯留者和短期滯留者)

滿足上述條件的人,可以通過郵寄的方式把身份證明和接收救濟款的賬戶信息郵寄給所在市町村,救濟款其後匯至個人賬戶,也可以在市町村的窗口辦理。

簡單來說,2009年那次救濟款發放給了所有在日本的“居民”,包括長期在日本合法居住的外國人。關於這一次的救濟措施,但是從政府官員和媒體的用詞來看,是向所有“國民”發放,而“國民”通常是指擁有日本國籍的人。當然,這樣的表達方式並不是出自政府公文,所以並不能以此判定外國人被排除在發放對象之外。

世界其他國家可參考案例

當前新冠疫情肆虐全球,除日本以外,美國、加拿大、意大利、英國、德國等國家都採取了不同形式的民眾生活救濟措施。讓我們看看感染人數最多的美國是怎樣做的。

3月27日,美國國會通過了一項高達2.2萬億美元的經濟刺激法案,這其中的約3000億美元用於給民眾的直接現金救濟。

美國的救濟措施對救濟對象的收入有限制,但是對國籍沒有限制。美國的救濟款發放對象以報稅身份為判斷基準,而不是公民身份,居住在美國的外國人,符合相關的報稅標準的就可以領取救濟款。

年收入在7.5萬美元以下個人將一次性領到1200美元(約合人民幣8490元、日元13萬);家庭最高收入在15萬美元以下的,可以收到2400美元,16歲以下兒童每人再多發500美元;年收入高於7.5萬美元的,收到現金支票額度將減少;個人收入超過9.9萬美元的人,以及夫妻收入超過19.8萬美元的人將無法獲得救濟。

據悉,美國財政部已在4月12日之前通過直接存款的方式向部分美國人發放了第一批救助金,可以說反應相當迅速。(原標題:日本要給每人發10萬日元救濟款,外國人有份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