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1 澄邁縣長安中心學校原校長被開除黨籍

澄邁縣長安中心學校原校長戴育輝嚴重違紀違法被處分

日前,澄邁縣紀委對澄邁縣長安中心學校原校長戴育輝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戴育輝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在擔任西達中心學校校長、長安中心學校校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項目承攬、驗收、資金撥付、校服訂購、購買學生保險、物資採購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

戴育輝身為黨員幹部,無視黨紀黨規,法律觀念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鑑於戴育輝在組織初核前、組織審查調查期間主動交代其全部違紀違法問題,積極配合組織審查調查,主動全部上交違紀違法所得,認錯悔錯改錯態度較好,本著“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原則,可依紀依規予以從輕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縣監委委務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戴育輝開除黨籍、撤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