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进”专栏】空手套白狼,名为租车实为诈骗,抓!

疫情在前 警察不退

防患于未然

才能更好的避免危险的发生

这样的说法同样适用于汽车租赁行业,汽车租赁的兴起让许多市民得到了方便,然而有些人却假借租车之名实施诈骗。

接下来随小编一起

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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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惠水县公安局刑侦成功抓获涉嫌租车转卖诈骗犯罪嫌疑人1名,涉案金额达10万余元

2020年2月24日20时许,尹某金报警称:自己于于2020年1月10日时将一辆别克英朗轿车租赁给一男子,该男子一直逾期不还车,也未付清逾期欠的租赁费用,后报警人通过GPS找到租出车辆,发现车辆已被该男子卖掉,损失总价值60000余元。

接警后,我局刑侦大队与情报中心、网安大队紧密协作,研判掌握该嫌疑男子身份信息及行动轨迹。于2020年4月29日在惠水县欢乐岛一足浴酒店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海抓获。

经审讯,陈某海供述自2020年1月以来,其利用工作职业身份(长期从事二手车交易),分别到惠水县多家租赁车辆公司租车,以伪造买卖租车合同等手段,将十余辆租赁车辆卖至贵阳市、清镇市、遵义市等地区,同时其通过网络账户发布大量虚假售车信息,骗取对方信任后收取多人定金实施诈骗,涉及诈骗二十余起刑事案件。

目前,我局正进一步审讯深挖其他犯罪行为。

警方提示

从租车公司把车租出来,然后倒卖,这种作案手法并不新奇。之所以能轻易得手,一方面是因为租车公司对租车人的个人身份资料等信息审核不严,导致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另一方面,租车公司对车辆的监督管理也存在漏洞,被租车辆离开区域、失联等情况监管核查不到。出租方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租赁流程,加强事前信用考察。签订租车合同前,应通过多种渠道对租车人的身份、经济状况、信用程度、租车用途进行全面认真的核查登记,辨别相关信息的真伪,做好事前风险评估和防范。同时设立有效担保,在签订租车合同时,租赁公司可要求承租人提供保证人、保证金、财产抵押等担保方式,最大限度地防控风险。

对此警方还要提醒,对来历不明、手续不全的车辆,大家一定要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