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文书可以提起刑事自诉追究老赖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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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要坚持自己权利保护,决不能让法院生效文书成为法律白条。执行申请人除了申请法院对被执行人拘留,罚款,限高,破产外,还有权利申请法院按拒执罪移交公安机关侦办。自己也有权利向法院刑事审判庭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老赖刑事责任。今天就谈谈如何进行刑事自诉。

一、向公安机关提起控告后,公安机关决定不立案,要求公安机关向您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向执行法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刑事自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以自诉案件立案审理。

《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刑事自诉的条件

(一)、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申请执行人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 向公安机关控告,如果公安机关不接受控告材料或者在受理后60日内不予书面答复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进行。

法律依据:《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案件受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规定:申请执行人向公安机关控告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公安机关不予接受控告材料或者在接受控告材料后60日内不予书面答复,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侵犯了其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以自诉案件立案审理。

三、执行法官移送公安之后,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的或者在接受案件后超过60日不予答复的,或者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法律依据:上述《通知》规定:人民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线索,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或者在接受案件线索后60日内不予书面答复,或者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向申请执行人释明;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其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以自诉案件立案审理。

人民法院可以以自诉案件立案审理

四、刑事自诉立案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1、自诉状一份,并按照被告人人数提供副本(需签名);

2.、自诉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港澳同胞回乡证复印件;

3、 被告人主体信息的证据材料,包括:被告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收集证明被告人身份信息的户籍资料;被告人为单位的,应当收集该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以及该单位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的身份信息、职务等材料;

4、 公安机关的报案材料及不予立案决定;

5、证明被告人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或妨害执行的证据材料。

刑事自诉案件要求自诉人提供的证据目录。准备出庭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