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為了逃避責任每年跟工人籤一次合同,那這工齡怎麼算?

巧舌贏天下


工作年限是從用工之日起計算的,不是看合同的期限。

公司這麼做從法律來看,是對勞動法的無知。

勞動合同法規定,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合同的,續訂第三個合同時,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公司未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從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員工支付二倍工資。


大言君聊勞動法


這個公司用人如果不連續,一年一簽。躲避風險。

如果是連續用工,連續簽訂三次勞動合同,無論後面簽訂或者不簽訂,都是長期合同。

這個公司負責人事管理的人不懂勞動法?

或者老闆不懂勞動法?

還是都懂勞動法,認為員工不懂,打擦邊球。

只要是公司辭退你,逃脫不了賠償責任。

連續工齡,按照累積計算。


鍾林毓秀


公司不斷改名,員工從上一公司主動辭職,才能和新公司籤合同,不知對員工有沒有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