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3次被迫出局,吴长江犯了哪些禁忌?教你几招避免出局

人物介绍:他曾是四川省优秀学生干部,高考失利错过清华大学!27岁辞去处长职位,去深圳打工,从保安做起,他用打工攒下的1.5万元创业,为接下第一单生意昼夜不停连续10天通宵赶工,同时公司产品有质量问题他选择赔钱召回,在行业内第一个实行产品召回制度。

雷士照明-中国最大的照明供应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的提供商,特别是商业照明一直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1998年,吴长江和高中同学杜刚,胡永宏三人决定共同创业!吴长江当即举杯:“我出45万,占45股权,你们两出55万,各占股27.5%”

在当时吴长江认为兄弟情义才是第一位,控制权压根没有考虑!创始之初,一帆风顺!

雷区一:

如果当初吴长江稍微注重一点哪怕再多出6万占股52%,也许又是另外的结局。当然也可以做同股不同权的股权设计,分红可以按照此比例,话语权要占股52%)而且并没有设计公司章程,及股东责,权,利的打造,并且没有制定分红机制,进入退出机制。

真格基金徐小平说:永远不要用兄弟情义追求共同利益,要用共同利益造就兄弟情义!

2002年,雷士照明股权调整!杜刚和胡永宏觉得吴的分红多,不公平,要求股权平分,而吴长江因为兄弟情义就立马答应了,而这次依然没有做“权跟利”的设计,这为后期吴长江第一次出局埋下了伏笔。

2005年三人因经营理念不同,杜、胡两人联合老二联合要求吴退出走人!这是第一次出局,但是吴还是比较聪明的私下联合公司中层管理层及各地代理商,要求吴留下,于是杜,胡两人拿钱走人,由于没有退出机制,没有提前做约束导致公司欠了巨大的资金缺口!吴甚至高利贷!合伙人的拿钱走人给了资本机会,为二次出局埋下伏笔。


合伙人的出走给吴造成了很大的难题,没有办法之下接受了毛区健丽以994美元占股30%。为了上市吴不惜让出第一股东,2006年软银赛富首席合伙人-阎炎出资2200万美金要求占股35.71%,成为第一股东而按照公司的估值2200万的美金不会超过30%,但是由于公司资金紧张只好接受作罢。

雷区二:

注意这里是35.71%,超过34%,阎拥有一票否决权,并且在董事会提名权的人数上,吴依然没有注重,所以造成的就是:吴做什么只要阎说不,吴就做不了。

2012年,阎,吴矛盾。阎把吴赶出董事局及赶下董事长席位,自己出任董事长。同样的第二次依然是公司管理层及代理经销商要求吴回归,继续出任公司董事长带领大家。

在公司章程中,创始人占2/3以上席位,并有董事会提名权,马云合伙人制度控制阿里。


2012年底是吴认识了德豪润达董事长王东雷,吴给王提出的是进入雷士照明的条件是赶走阎炎,2013年在股东会上王东雷说服施耐德总裁朱海站在自己一方,至此阎炎出局,可殊不知赶走了豺狼却迎来了恶虎,2014年8月吴长江在95.5%的董事会投票权被罢免了吴长江首席执行官职务,同时指控吴输送利益,进行违规担保,挪用资金,随着吴锒铛入狱,雷士照明吴落幕。

重点:

一位合格的老板一定要注重股权设计,创业之初险象环生,尤其是合伙的股权分配,股东的责权利的打造,同时在后期融资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控制权!控制权!控制权!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没有控制权说什么都没有用,即使经过多轮融资股权比例稀释越来越少,也一定要通过设计拥有控制权!

创始人,如何把握控制权?教你6招!也只有这6招!

第一招:【股权控制】
1、100%持股:那是你一个人说了算;
2、67%持股:绝对控股,也是你说了算;
3、51%持股:基本上,也是你说了算
第二招、有限合伙企业控制法;
在原来公司上注册一家100%控股有限合伙企业。你做GP,公司法规定GP有100%控制权,马云以此控制蚂蚁金服。
第三招、协议控制法;
签订一致行动人和投票权委托协议。这就是雅虎、软银、蔡崇信,为什么站在马云这边。
第四招、董事会设计法;
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创始人占2/3以上席位,并有董事会提名权,马云合伙人制度控制阿里。
第五招、AB股设计法;
即同股不同权。A股一股1票投票权,B股一股20票投票权。东哥持B股控制京东。
第六招、公司章程法;
通过章程规定拥有重大事件,一票否决权,对公司有绝对控制及管理权。任老爷子以此控制华为。
马云说过企业要用协议、章程控股,而不是所占股权,全套协议、章程都在下面股权方案工具包中,拿来用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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