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交警开展为期10个月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

3月1日,记者从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改善和提升道路交通环境,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昆明交警以“两周三查”为载体。

自2019年3月起至年底,组织实施为期10个月的“大排查、大清查、大盘查”的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集中统一行动。

整治期间,昆明交警坚持对突出交通违法“零容忍”的态度,在辖区分设查缉卡点,以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为重要抓手,突出重点车辆管理,重点违法查处及重点区域时段管控,全面加强路面管控力度,严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遏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多发的势头。

重点整治区域

主城区干道路网,重要支次道路,商业聚集区、医院、学校等周边区域道路,城郊结合部道路,主城与呈贡新城区连接道路,进出昆明主城区的路口、路段及周边区域,通往风景名胜区的旅游线路、场所,农村地区主要道路,村庄进出口和关键路口。

重点整治违法

机动车

违法停车,客车超员,货车超载,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饮(醉)酒驾驶,毒驾,涉牌涉证违法,违禁行驶,闯红灯,超速,违反标线,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线不礼让行人,超员、摩托车驾驶人乘坐人不戴头盔,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非法改装,危化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不配备押运员等。

非机动车

非法营运、逆向行驶,在机动车道内行驶,在人行道(含人行横道)骑行,违反交通信号灯,越线停车;违反规定载人载物,未悬挂号牌、未随车携带行车证,涉嫌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号牌、行车证的、非法拼改装(加装雨篷)等。

行人

违反交通信号灯、过街不走行人过街设施、翻越隔离护栏。

转自:昆明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