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拟推新规这些人将受限

港澳台艺人赴大陆发展空间将受限。国家广电总局日前发布《境外视听节目引进、传播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及《境外人员参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后者明确规定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一般不得聘用境外人员担任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人”,所谓“境外人员”适用于香港、澳门及台湾三地。新规定一旦实施,不少港澳台艺人,恐怕将受到影响。

​按照新规定,聘用境外人员参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时,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讲好中国故事,传播正能量”。境外人员同时要符合六大条件,包括“尊重和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尊重和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尊严、荣誉和利益”及“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和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等。换言之,被标为支持“台独”或“港独”,以及曾经犯法的人士,将不得在大陆参与节目制作。

据报导,规定更表明即使当初符合条件,但在节目播出后有需要重播时,相关境外人员若被发现不再符合条件,该节目亦不得再重播,同样情况适用于电视广告方面。

报导指出,至于在国产电视剧或综艺节目等其他方面,规定称所聘用的主要创作人员中,同类别中外国人所占比例不得超过五分之一,港澳台不受限制。但电视剧的编剧和导演,以及男女主角均不得同时由境外人员担任,并要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当局备案。

据了解,目前有不少港澳台艺人在大陆发展,涉及电视剧演员、综艺节目主持等各领域。新规定一旦实施,他们恐怕随时受到影响。

此外,意见稿规定,未经中国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批淮,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不得在19时至22时播出境外视听节目,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引进境外时事性新闻节目。

传媒引述中国传媒大学电视学院副院长孙振虎分析,当局此举目的是要纯净影视和舆论市场,“由于目前国内存在很多境外人员,他们大量存在于影视市场中,而我们并不了解他们的背景及详细信息,因此难免会存在一些管理上的漏洞和问题。”

孙振虎又称,当局并没有规定所有境外人员均不可参与影视节目,只是要求报备,以求在管理上更加高效率,“对境外人员参加媒体活动不做规定就无法约束他们的专业身份和言论,加强对境外人员的管理,可以让国内市场变得更纯净、舆论市场更加透明、管理上更加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