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面试题“如何将矿泉水卖到2000元”,背后的逻辑

惯例黑板

商品的价值,不是由它满足需求的能力决定的。是由满足需求能力的稀缺性决定的。

“如何将矿泉水卖到2000元?”

虽然我们在网络上看到这些奇葩题,会莫名愤怒,甚至直接开骂,但发泄情绪却帮不到现实中的面试者。

实际上,这些看似没有逻辑的面试题,只是企业在考察面试者对营销的理解能力,而并不是真的期待你能给出一个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

那么,这题应该怎么答?

通常情况下,一瓶矿泉水,可以满足哪些需求?

1、 满足便携的、健康的、清洁饮用水的需求;

2、 某些“高端”矿泉水,可以满足部分“装B”的心理需求。

但是,这两种需求满足能力,无论哪种,都不稀缺,且易于复制,都有无数的竞争品和替代品,所以你很难卖出超高价。

只有在一些极其特殊的条件下,你满足需求的能力无法被替代,没有竞争者,才有可能卖出超乎通常意义很多倍的价格,比如:

在一个沙漠里,需求者没有饮用水,且在可预见的时间里,找不到任何饮用水,那么需求者有可能花2000块买你的那瓶矿泉水。

当然,这个例子比较极端,也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商品价值。但是在现实中,凡是卖到超高价的矿泉水(如世界10大最贵矿泉水),哪个不极端?而且这些“最贵矿泉水”,也已经不再是我们通常意义上的矿泉水了,它所满足的需求和通常的矿泉水完全不一样,这些只是挂着“矿泉水”名字的其他商品。

而这也印证了开头黑板上的那句话——商品的价值,是由其满足需求能力的稀缺性决定的。如果你满足需求的能力不具备稀缺性,又想获得超高价值,只有三个途径:

其一:在一些极其特殊的情况或条件下销售,不考虑销量;

其二:改变商品的固有属性,为商品找到新的需求满足点,而这个能力别人目前还不具备;

其三:刑法、消费者保护法里的答案。

一个商品拥有高价值的标志,就是拥有定价权!

拥有定价权,并不意味着你把价格定得很高,而是说,你就是这类商品的标准。消费者在购买这类商品时,会以你为参考标准;竞争者在定价时,会根据你的价格表现,来衡量自己的价格。

这种情况,在手机领域表现地最为直接、明显。

当年苹果4刚出来的时候,所有高端智能机的标准就是苹果,在那个时候,其他厂商如果和苹果一个价或者高于苹果,一定会被嘲讽,“苹果才5000,你也卖5000,要不要脸?”

但是随着其他厂商在品质上的进步,以及苹果新机一再低于消费者期待,这几年苹果在定价权方面慢慢势微,也就是说,苹果在满足需求能力的稀缺性上,弱了很多。最明显的表现就是,当年你拿出一个苹果,能够带来一种莫名的优越感,现在却不行了。

如果一个商品,满足需求的能力并不具备稀缺性,还是要给自己定个高价,美其名曰“定位”,以显示自己的“高端”,会怎样?

不是不可以,但不具备持续性,潮水退后,大家都能看到你在裸泳,非常尴尬。

某一个消费者可能并不理性,也并不聪明;但一群消费者则绝对理性、绝对聪明;如果再给这一群消费者一段时间,那么他们就是一群科学家!

营销也得按“基本法”来,并不是所有问题,都能通过“营销”去解决,商品经济有他自己的规律和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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