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首日 北京消防开出多张“罚单”

新华网北京5月2日电(记者吴文诩)5月1日,《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北京消防针对条例明文规定的机动车占用消防车通道、违规私拉电线电缆充电等消防违法行为开出“罚单”。

北京市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在检查一处出租房时发现,疏散通道有电动自行车正在进行“飞线”充电,消防人员当即联系房屋所有人及租客,当问及当事人知不知晓条例有关内容时,当事人表示知晓,村委会前期已经开展有关宣传。执法人员当场警告后,该违规充电人员将充电板收起。30分钟后,执法人员再次返回,发现该违规人员又重新将充电板接上并继续对进行充电,属于拒不整改情节。执法人员当即对既有的违规事实进行确认,并开出全市第一例违反条例罚单。

北京市怀柔区消防救援支队成立10个检查组联合区公安派出所、属地政府等部门,对居民小区进行集中检查。在怀柔区影人峰汇小区,一私家车主因长期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怀柔区消防救援支队作出对其个人拟处500元罚款决定。

北京市石景山区消防救援支队鲁谷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对石景山长安雅苑小区检查中,发现一底商门前存在私拉电线对电动自行车充电违法行为,检查人员当场对车主马某某进行劝阻,责令当场整改,并告知车主如不改正将按照条例进行处罚,车主当场进行了整改。二十多分钟后,检查人员在返回途中,发现该车主又私拉电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执法人员依法立案调查,对马某某进行约谈,并依据条例对马某某给予500元罚款行政处罚。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北京消防将持续加大违反条例相关内容处罚力度,做好辖区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