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黄某无罪,认定他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结局是好的,但是,过程太艰辛,我们看一下事情经过。
男子被抢,身中5刀反杀劫匪
2017年5月早上,醉酒的黄某在公园乘凉,一名男子要抢他手机,黄某在反抗的过程中被劫匪砍了5刀,两刀砍在右手,三刀砍在左手。
在劫匪准备砍第六刀的时候,黄某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对男子后背捅了一刀,劫匪当场倒地死亡。
株州荷塘区法院一审认为黄某故意伤害他人,致一人死亡,认定他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对黄某判处有期徒刑3年,赔偿劫匪家属9千余元的损失。
不可思议的是,劫匪的家属提起上诉,认为事实没有查清,影响了民事赔偿。黄某也上诉,认为他的行为是正当防卫。
二审法院在审理后改判,认定黄某构成正当防卫,黄某无罪释放。
正当防卫的条件
《刑法》规定,实施正当防卫必须符合一定条件:
1、必须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行为;(不法性、侵害性、现实性)
2、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紧迫性)
3、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防卫;
4、必须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同时,《刑法》也规定了特殊正当防卫(无限防卫),对于抢劫、杀人等行为采取防卫,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需要负刑事责任。
本案中,劫匪已经在抢劫,又砍了黄某五刀,这种危急的情况下,黄某的行为,应认定为无限防卫。
对于敲诈勒索能否正当防卫?
对于财产型犯罪,夺回财产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敲诈勒索属于侵犯财产的犯罪,基本结构是:对他人实施威胁、对方产生恐惧、对方基于恐惧而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损失。
一般认为,敲诈勒索是否既遂,要看行为人是否取得他人财物。如果在敲诈者取得财物后,受害人追回财物时,造成敲诈者损害的,可以构成正当防卫。
当然了,如果敲诈勒索演变成抢劫的话,即使没有取得财物,也可以实施特殊正当防卫。
写在最后
黄某在2017年5月被抢,被刑事拘留、提起公诉、一审、二审,整个案件历经近3年,正当防卫代价太高,人生有多少个3年?
在这过程中,刷新笔者三观的是,劫匪的家属居然也不服判决,认为民事赔偿少了。
正义或许会迟到,但不会缺席。笔者认为,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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