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法官解民忧 善意执行促履行

驻马店网讯(记者 熊国森 通讯员 郭旗 王明)4月16日上午,汝南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来到金铺镇某村新型建材公司勘验现场,对一起返还原物案做清场交付前的准备。法官在现场认真记录和拍照,固定了判决书确定交付内容的现状,并深入了解了企业在整修厂房和设备方面遇到的种种问题。

接近中午,一行人返回县城,途经金铺镇十字路口时,执行法官姚威突然发现停靠在路边的一辆车牌号非常熟悉,赶忙喊停车。经核实,这辆车确为另一起买卖合同案的被执行人刘某的车辆,此时车前门玻璃没有关闭完全,刘某应该就在附近。

原来在2018年,刘某赊账购买屈某防盗门,后经判决应支付屈某欠款2000元。执行过程中,经法官多次联系刘某,刘某仍以种种理由拒绝偿还。法官查询到刘某名下有辆轿车,在心里记下了车牌号码。

姚法官在车旁与刘某打通了电话,告知了身份和所在位置。不一会刘某与几名年轻人气呼呼的赶到车旁,先是说自己很冤,不应还款。法官正告刘某确有冤情,可以申诉解决,但不应拒绝执行。刘某等人又七嘴八舌地辩称案件确实冤枉,申诉成功案件翻过来了咋办。执行局副局长郭旗上前释法:如果案件经申诉逆转翻案,法院同样会采取执行回转方式,把钱给你要回来。刘某听罢,称去找钱。几分钟后折了回来,让人哭笑不得的是:刘某手中拿的是一本账条子,原来刘某对自己的债权如何兑现想弄个明白,想向法官咨询诉讼程序及问题,法官耐心答复对刘某提出的问题一一作答。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法官们耐心解答,刘某表示:“你们法官这样的服务我认,因为钱不多,俺本来以为是你们追着要偏向对方,俺这算服气了”,并当场通过手机微信转账足额支付了欠款、执行费及诉讼费,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此时,时间显示为:下午1点53分,执行干警们又驱车踏上了返途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