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韶涵被判赔偿400万

张韶涵承包了很多人的青春,当年一首《隐形的翅膀》,激励了几代人,不仅唱进了春晚,更唱成了高考作文题,然而在她红极一时的时候被她妈妈坑惨了。

张韶涵出生于台湾省桃园县,有一弟一妹,由于父亲生意失败,又患有心脏病,身为家中长女的她在15岁时就承担起养家的重担,洗车、送便当等都工作她都做过 。

与此同时她最喜欢的事是唱歌,为了支持她,父亲变卖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给她交了学费,然而她并没有辜负父母的苦心栽培,之后参加了很多比赛,家里的电器很多也都是得奖赚来的,在这期间她也一直在赚钱补贴家用。

17岁,她参加了“中广流行之星”歌唱比赛,获得加拿大赛区第一名,2001年张韶涵主演偶像剧《MVP情人》正式进入娱乐圈,2003年主演偶像剧《海豚湾恋人》走红。

一跃成为当年最耀眼的双栖艺人,在唱歌、演戏领域均取得不俗成绩。

《梦里花》,获得了北京流行音乐典礼年度金曲奖。

《欧若拉》获第十届七彩金曲排行榜最佳专辑。

《寓言》获得TVB8金曲榜颁奖典礼十大金曲奖,成为校园传唱最广的一首歌。

那段时间更是拿奖拿到手抽筋,最受欢迎新人奖,年度金曲奖、最受欢迎女歌手,年度金曲,点播冠军全部收入囊中。

毫不夸张地说,每个90后的青春里,都有一个张韶涵。

之后和吴尊拍摄了《公主小妹》这部剧播出后,连续十三周霸占台湾收视冠军,后被芒果台引进,又成了当年芒果卫视的收视冠军,一举获得金钟奖戏剧节目女主角奖的提名。

然而就在她事业巅峰期的时候,这一切都毁在她母亲的手中。

因为长时间超负荷工作,她的身体承受不住了,暴瘦到36公斤,被查出患有“心脏二尖瓣膜脱垂”,身体严重受创,她不得不停止活动去加拿大做手术。

然而让张韶涵心凉的是,在自己生病期间,母亲悄然转走她全部财产,等张韶涵回来还要求她让出房子并要求支付自己每个月支付150万赡养费。

一怒之间,她们母女关系反目成仇,于此母亲做出了更让人惊讶的事情。

亲妈在媒体前肆意造谣张韶涵没养她,不孝,污蔑她吸毒,同性恋,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逼得张韶涵去医院做尿检。

但就算再用力澄清,也无法阻挡张韶涵的人气极度下滑,接着张韶涵消失在娱乐圈。

6月30日晚,张韶涵突然深夜发文

“权利不是别人施舍的,是靠自己争取。I will fight for my rights!”,

这段感慨的文字,瞬间引起了网友的热议。

据台媒报道,据台媒报道称张韶涵与青田音乐、福茂唱片延续9年的官司,宣判结果出炉。

张韶涵败诉,需要赔偿福茂唱片公司409万2716元。

这个结果出来后,不止张韶涵很惊讶落寞,很多吃瓜群众也很惊讶。

毕竟这场官司受害人一直都是张韶涵,怎么最后宣判张韶涵败诉了呢?

其实就是张韶涵当初和前东家青田音乐签的合约,原定是5年出10张专辑,但结果公司9年多的时间里只给张韶涵发行了6张专辑。

签约之前因不确定张韶涵的能力,青田音乐就把她的演艺工作委托给了光合作用,而光合作用又把她推给了福茂唱片。

就这样被几个公司推来推去,再加上之前母亲的干扰,对事业的影响也遭到公司对张韶涵冷眼旁观,所以张韶涵最终决定终止合约。

但公司却不肯好聚好散,很快,前东家青田音乐联合福茂唱片,以张韶涵不配合公司安排,非法终止契约为由,将张韶涵告上了法庭。

这场官司延续9年,最终判决结果下来:张韶涵赔偿409万余元新台币,折合98万人民币。

很快,张韶涵在社交平台上高调回应此事:权利不是别人施舍的,是靠自己争取。

面对伤痛,张韶涵渐渐学会放下:“有一句话叫感激伤害你的人,因为他让你变得更强,但我只想说,伤害就是伤害,没有这些伤害,我也会变得更强,因为我不仅天生励志,我还天生要强。”

有网友说:张韶涵才是那个最“表里不一”的人,看起来柔柔弱弱,身体里却蕴含着那么大的能量。

以前的张韶涵,是为别人唱歌的“隐形的翅膀”,现在的她,将这无形变为有形。

她还是当初那个她,也不再是从前那个她。

张韶涵有自己的倔强,对于那些噩梦和背叛,她选择凤凰涅磐,浴火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