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动真格!深圳坪地街道开出首单罚单

10 月 9 日,是"垃圾分类"正式执法第一天。上午 9 时许,龙岗区坪地街道执法队在进行执法检查时开出一张垃圾分类处罚罚单。这也是《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以来,该街道开出的第一张此类罚单。


当天 8 时 30 分,坪地街道执法队兵分 5 路,分别在坪地岳湖岗市场、六联市场、柠檬时代、鼎尚华庭及宜城风景等垃圾分类点周边进行执法检查。


9 时许,执法人员在鼎尚华庭垃圾分类点进行检查时,发现市民张某未按规定进行垃圾分类投放。执法人员当场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当事人改正,但当事人拒不改正。执法人员根据《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其开具处罚决定书,依法立案处罚,罚款 50 元。这也是坪地街道开出的首张垃圾分类处罚罚单。


记者了解到,自 9 月 1 日起,《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其中 9 月为警示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阶段;10 月至 11 月是集中执法阶段,将以罚促管,推进该条例在垃圾分类各个环节得到真正落实,同时形成强大的执法震慑;12 月以后则是常态化执法阶段,将垃圾分类执法巡查纳入市容巡查员巡查范围,对不按要求设置、投放和收运垃圾的行为进行处罚,并开展不定期针对性执法,进一步强化各主体的责任落实。



坪地街道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街道将联合市政事务中心、社区城管所等部门,对个人、企事业单位、收运企业、物管公司等进行检查执法,同时对未按《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规定实施垃圾分类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深圳晚报记者 李其聪 通讯员 龙坪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