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筹集赌资,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售卖口罩信息,诈骗近56万元!获刑十年二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4月14日上午,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涉疫情口罩诈骗案并当庭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陆某某有期徒刑十年二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陆某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28岁的陆某某长期沉迷于网络赌博。2020年2月中旬,为筹集赌资,陆某某萌生了利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口罩紧缺骗取钱财的想法,随即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发布售卖口罩的信息,谎称可以购买到N95口罩和医用一次性口罩,并抓住客户渴求口罩的心理,要求对方付款后才能发货。

身为微信好友的汪某信以为真,与陆某某谈好口罩价格后,立刻支付完全部货款并与其签订供货协议。而另一边,陆某某却将货款挥霍一空更以种种理由迟迟拖延交付口罩。

2月14日至2月20日期间,陆某某按照此种方式,骗取来自安徽、上海、山东等多个省份的5名被害人共计555900元,诈骗所得钱款均被被告人陆某某用于网络赌博。庭审中,陆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示认罪悔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陆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新型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疫情防控物资的名义,利用电信网络多次骗取他人财物555900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案发后,陆某某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及认罪悔罪态度,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南谯区人民法院、安徽省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