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胶带本无害 你却用来变造号牌

2020年4月5日16时25分许,高速交警五支队五大队指挥中心接到集成指挥平台预警指令,一辆车牌号为辽CF****的大型货车涉嫌伪造变造号牌,出现在辖区榆林方向478km处。大队值班领导立即与指挥中心民警开展研判部署,安排多组民警在辖区高速主线进行布控,16时45分许,巡逻民警发现一辆车牌号与车型都与嫌疑车辆高度一致的大型货车,随即将其引导至安全地点紧急停靠,经初步询问,驾驶员曹某某矢口否认其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并向民警“解释”说自己只是换班司机,具体情况自己一无所知。在核对车辆及人员信息后,民警将其带回大队做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经过民警的法律宣讲和相关卡口监控证据展示,最终曹某某向民警坦诚自己就是实际车主及当事驾驶员,多次驾驶车辆通行高速时使用黑色胶带将车辆号牌进行变造,意图躲避电子监控设备的抓拍,自恃如此“创新”违法手段不易被发现,遇到紧急情况甚至可以让号牌上的胶带“自如”消失。

2020年4月5日上午从河北高速驶入后,将其真实车牌号辽CF2***变更成辽GE2***,一路风驰电掣丝毫没有在意自己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行驶至在某服务区时将黑色胶带去掉恢复号牌“真身”,自以为此举神不知鬼不觉,殊不知其早已触发卡口预警,一举一动被大队指挥中心“天眼”尽收眼底。



(黑色胶带更改后的车牌)

(真实车牌号)


(卡口监控照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民警对曹某亮使用伪造、变造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罚款5000元,记12分,并予以行政拘留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