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宣判后,张扣扣还有生存的机会吗?

2019年4月12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上诉人张扣扣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一案。二审合议庭经过几个小时的庭审后,当庭裁定驳回张扣扣的上诉请求 ,维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死刑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很多人认为二审维持死刑以后,张扣扣就必死无疑了。其实不然,因为我们国家还有死刑复核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在2007年1月1日以前,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死刑案件有各省级高级人民法院核准。为了更好的贯彻少杀、慎杀的理念,也为了严格死刑规格、统一执法尺度。2007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将下放的死刑复核权收回,并增加三个死刑复核庭即刑三庭、刑四庭、刑五庭,负责全国死刑案件的复核工作。

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张扣扣案被报请到最高人民法院复核以后,最高人民法院将会全面审核张扣扣案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具体包括查明张扣扣案认定的犯罪事实是否清楚,据以定罪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罪名是否准确,量刑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然后依据审核结果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并制作相应的司法文书。

在复核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应当讯问被告人张扣扣,帐扣扣的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还应当听取张扣扣辩护律师的意见。

如果经过复核,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张扣扣的犯罪事实清楚,据以定罪的证据确实、充分,罪名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就会依法作出核准死刑的裁定书。之后合议庭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死刑的执行命令。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死刑执行命令以后下发给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死刑执行命令以后必须在7日内将张扣扣验明正身,询问有无依然信札后,执行死刑。当前我国规定的死刑执行方式有三种,枪决、注射和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其他方式,其中第一种方式最为常见。

如果经过复核,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张扣扣的犯罪事实不清,据以定罪的证据不充分,或者量刑不适当,程序不合法,最高人民法院就会裁定不予核准死刑。然后根据张扣扣案的具体情况,发回重新审判或者直接改判。

综合所述,在理论上目前张扣扣仍然还有一丝生存的希望,但是实践中希望是很渺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