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初,奉贤区某模具材料厂在作业中,突发氧气瓶与液化气罐爆炸事故,当场造成一名工人死亡,被炸飞的氧气瓶还坠入附近一所幼儿园中。事故带来了血的教训,以及让人后怕的风险,同时也产生了较为激烈的索赔纠纷。最终,奉贤区奉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运用“枫桥经验”和联合调处方法,成功化解了这起让人唏嘘的事故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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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起因
2019年12月4日下午1时许,贾某在某模具材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某)进行钢板切割时,氧气瓶与液化气罐发生爆炸,贾某当场死亡。贾某之子与公司为相关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向奉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此外,由于发生爆炸时厂内氧气瓶坠入某幼儿园,导致物品损坏。受损幼儿园与企业方为该事宜的赔偿问题发生纠纷,也向奉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经过
奉城司法所立即成立调处工作小组,在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第一现场,并会同奉城安监队、派出所等部门联合进行调处,群策群力,一方面稳定当事人情绪,另一方面了解事件发生过程,并制定化解矛盾的处置方案。
在调处非正常死亡案件过程中,调解员先后组织当事人进行了多次调解,从情、理角度,耐心对死者家属和企业方做了大量的思想疏导和安慰工作。
在调处损害赔偿案件过程中,受损幼儿园与企业方因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赔偿金额出入甚大,一度导致调解无法进行。在双方对赔偿损失的范围和金额争执不下的情况下,调解员多次对双方做思想工作,从情理、法律为切入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通过耐心劝说,向他们讲解《物权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规定,劝解双方互谅互让,尽早解决纠纷。
至此,由一起生产安全事故引起的非正常死亡、损害赔偿纠纷在调处工作小组的不懈努力下得到圆满解决,避免了矛盾纠纷进一步激化。
记者 | 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