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开办发〔2017〕56号)和《青海省2019年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工作方案》(青扶组办〔2019〕65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和青海省制定的贫困县摘帽程序和标准,经县级申请、市州初审、省级专项评估检查,并报省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如有异议,请于7天内(2020年4月14日~20日)向青海省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监督值班电话:12317
青海省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13日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开办发〔2017〕56号)和《青海省2019年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工作方案》(青扶组办〔2019〕65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和青海省制定的贫困县摘帽程序和标准,经县级申请、市州初审、省级专项评估检查,并报省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如有异议,请于7天内(2020年4月14日~20日)向青海省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监督值班电话:12317
青海省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