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房产中介骗取押金条后拒付押金,法院判决退还

2016年,张哥委托一房产中介销售房屋,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交易过程中,房产中介收取了购买方一万元押金(该押金包含在售房款内),三方约定在张哥向购买方交付房屋后,房产中介立即向张哥支付该押金。

张哥按照约定向购买方交付房屋并办理了物业交接手续。但房产中介却迟迟不向张哥支付该物业押金。经多次催要,房产中介工作人员总以各种理由推脱。后承诺将在三天内将押金打在张哥银行卡上,并让张哥将押金条留给他。张哥轻信了该承诺并上交了押金条,但房产中介却并未将押金打在张哥卡上。

法院判决房产中介应立即返还张哥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