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優美的文字,好看的圖片或視頻,很多人是直接複製粘貼或者下載,發佈在自己的個人賬號上,如果你也喜歡這麼幹,那可要小心了!4月23日上午,“柳州高樓網”自媒體負責人葉某,就因為使用他人的航拍圖被告上了法庭,要求其支付4萬元賠償費。
法庭上,原告稱自己在去年8月,拍攝了10多張柳州市柳東文化廣場的航拍圖片,併發布到個人朋友圈以及論壇上。隨後他發現“柳州高樓網”微信公眾號,在未經其許可的情況下,共使用了他拍攝的8張航拍圖,裁剪、調色後在公眾號發佈。
原告代理律師:“圖片上均有個人設計的水印,均是被告從論壇中直接複製使用的,被告未在文章中標註圖片的來源,該公眾號明確表示,其系委託推廣出售廣告位等,以盈利為目的的公眾號,被告的行為已經侵害了原告的著作權。”
原告認為,被告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使用,侵犯了其本人的署名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等權利,應該給予道歉,並支付4萬元的經濟賠償。對此,被告葉某以及代理律師都不予認可。
被告還認為,對方在沒有證據證明自己享有著作權的情況下,提出的索賠金額過高,並表示願意賠付400元。由於雙方分歧較大,法院將進行庭後調解,本案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