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掐住老师的脖子,为何最后却演变成了老师的错?

不知从何时起,患者和医生、老师和学生都成了拳脚相加的关系。医生医不好患者,被打一顿;老师批评学生,被打一顿。

学生迟到了,老师罚学生站了几分钟,女老师被派出所关押7小时。

初中生殴打老师,老师还手,最后教师被派出所带走了。

学生违反校规校纪,老师去收手机,被学生打到牙龈出血,脸都肿了,最后,一声轻描淡写的道歉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

高中生掐着老师的脖子,老师愤怒了,走上了维权的道路,最后,变成了区区一个老师,架子竟然这么大,仗着是老师为难弱小的学生。

这样的案例已经屡见不鲜了,只是,这些群体依然在默默忍受着这种事情。

为何学生能够肆无忌惮地不遵守校规校纪,辱骂殴打老师?源于他们清楚地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在保护着他们,绝不让一个学生退学的内部规定在保护着他们。学生殴打教师,只会出现两种结果:一是两人都依旧在学校;一是老师走,学生依旧在。

校规校纪只对遵守的学生有制约,对不遵守的学生形同虚设。

也许是职业的特殊性,不管是医生还是老师这一职业,所谓的“弱者”总是站在了道德的制高点。也许和弱者相处,就是需要比弱者更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