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检查全覆盖“明厨亮灶+互联网”抽查 黑龙江力保学校食品安全

龙头新闻讯(纪祥勇) 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近日制定了《关于统筹做好2020年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据悉,各地市场监管、教育、公安部门要按照有关幼托机构、中小学校、大专院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并根据省教育厅印发的《黑龙江省学校2020年春季开学复课防疫工作评估参考》,对学校进行评估,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学校方可复学。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对学校供餐模式进行全面摸底调查,针对不同供餐模式采取精准监管方式,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学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对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销售单位和校外托管机构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人员健康、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过期变质食品原料清理销毁、食品加工过程控制、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和食品分餐、配送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坚持跟踪问效,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各地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学校主体责任;成立由校长(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疫情防控及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效应对、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加工制作食品,每周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排除食品安全隐患,并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落实学校有关领导陪餐制;做好校外供餐单位遴选和信息公开工作。

各地公安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及时受理、依法立案侦查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

市场监管和教育部门要积极借助“明厨亮灶+互联网”,随机抽查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状况,主动查找、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及风险隐患。对未实现“明厨亮灶”的学校食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鼓励学校通过“明厨亮灶+互联网”公开本校食堂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公布查看方式和渠道,供家长委员会代表查看,供师生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