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传承|王维纲:“越狱大王”的传奇经历

磁县这方红色热土,仁人志士辈出,无数革命先辈为了民族独立、人民解放,抛头颅洒热血,前仆后继,王维纲就是其中杰出的一位,在革命斗争中他极富传奇色彩,清明之际,让我们一起缅怀他,传承红色精神汲取奋进力量。

王维纲,1903年出生,磁县原辛庄营乡王庄村人,河北省第七师范毕业,193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我国司法战线的著名领导人。先后担任党支部书记、区委书记、磁漳中心县委组织部长、中国工农红军直南游击支队队长、八路军独立大队长、太行区中共第五地委书记、川南军区政委等职。建国后先后担任中共四川省川南自贡市市委书记兼市长、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司法部副部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等职。1984年3月在北京因病逝世,享年81岁。

▲王维纲在都党乡白龙庙创办工农夜校旧址

王维纲出身于一个农民家庭,自幼读书,1925年,王维纲毕业于大名省立第七师范学校,先后任磁县马头国立高等小学教员、校长,他以此为掩护,为党从事秘密工作。

领导磁县小车社工人大罢工


▲小车社工人在运输途中

1932年4月,在彭城靠推瓷货为生的李兵庄小车工人,为反抗瓷业资本家采取“双扣底”、“纣货钱” 等名目对车工的残酷剥削举行了罢工。斗争很快波及到彭城周围,85个村庄的小车工人起来参加罢工。

1932年5月,王维纲受中共直南特委的派遣,前往彭城去组织和领导彭城镇的小车社工人罢工斗争。经过深入发动和组织群众,成立了小车社、小车分社和小车总社。制定了行动纲领,印发了《敬告民众书》。为了扩大政治影响,夺取罢工斗争的胜利,6月6日在彭城竹林寺召开了誓师大会,小车社工人、煤矿工人、瓷业工人及各村贫雇农的代表共四五千人参加了大会,王维纲在会上讲了话。数千人宣誓:不获胜利决不罢休!会后,举行了示威游行。游行队伍浩浩荡荡地向彭城进发,冲破了民团的防线,直抵彭城东阁门下。民团团长见群众气势激昂,不敢武力解决,遂派代表谈判,答应了车社提出的要求。这时,王维纲动员群众暂时回去,如果资本家失信决不复工。当游行队伍回去后,资本家贿赂驻马头国民党军高桂滋部逮捕了王维纲。王维纲伺机越墙逃出,回到李兵庄继续领导小车社坚持罢工斗争。资本家慑于群众威力,又派人谈判,完全答应了车社提出的条件和要求,取消了“双扣底”、“纣货钱”,赔偿了工人罢工期间所受的损失,资本家还派代表向小车社道了歉。至此,罢工斗争胜利结束。

“越狱大王”称号由来


▲都党乡白龙庙,王维纲率领直南游击队在白龙庙夺枪战役中指挥部旧址

1932年8月,顺直省委决定利用罢工斗争胜利的有利时机在磁县进行暴动成立工农红军,开展游击战争,建立中华苏维埃政权,声援南方苏区红军的反围剿斗争。中共顺直省委委任王维纲为中国工农红军直南游击支队队长。

王维纲按照党的决定,秘密组织小车社工人准备了1个多月,在有小车社组织的村庄,秘密组织了纠察队,在没有小车社组织的村庄组织武装队。决定于1932年10月4日晚统一行动,袭击民团局子,夺取枪支,以李兵庄为总集中点,然后暴动。王维纲担任暴动的总指挥,发动和领导了磁县大暴动。此次暴动因事前泄密而失败,王维纲带领队伍向西部山区转移,当到都党白龙庙山上时,遭到十数倍敌军重重包围,终因寡不敌众,暴动队伍伤亡严重,王维纲被捕。

▲王维纲率领直南游击队在白龙庙夺枪战役中激战桃树脑旧址和其在飞虎脑被捕旧址在此附近

王维纲先后被关押在磁县和北平监狱内达四年之久。他经受多次严刑审讯,坚贞不屈。在狱中他带着一副沉重的脚镣,还要每天坚持跳高跳远等体育锻炼。当局判他死刑3次,他积极提起上诉,顽强地为越狱创造条件,争取时间。他说“共产党人不怕死,但也不会等死”,为反对狱方虐待,他组织全狱犯人进行了长达8天的绝食斗争,并取得了胜利。他秘密组织中共北平看守所总支委员会,在犯人中积极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发展党员,在向狱方斗争中发挥了核心领导的作用。在敌人将要对他执行死刑的头一天即1936年7月27日中午,在中共北平市委的关怀和狱内同志、难友的支持下,他以大无畏精神从监狱三楼平台纵身跳至隔壁的洋行汽车房顶,从而越狱成功,逃出虎口。陈赓同志曾夸赞王维纲是“越狱大王”。

▲八路军独立大队在行军途中

1937年5月与党组织接上关系后,王维纲赴延安中央党校学习。1938年春,王维纲被派赴抗日前线,先后担任冀豫特委组织部长,八路军独立大队、八路军先遣支队第三大队政治委员和太行区中共第五地委书记。1943年,王维纲被选为中共“七大”代表,“七大”后,他历任中共太行区党委副书记,太行军区副政委。1947年,他任晋冀鲁豫野战军第二纵队政治委员,率军渡过黄河,参加鲁西南战役,进军大别山,并参加了淮海战役。以后,他任第二野战军第十军政治委员,率军参加渡江作战,进军大西南,后任川南军区政委。

▲冀南山区第一所初级小学——白龙庙初级小学旧址,由王维纲捐建

新中国成立后,王维纲先后担任中共四川省自贡市委书记兼市长,中央直辖重庆市第三书记兼重庆市工会主席,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全国政协委员、常委,司法部副部长。1956年当选为中共八大代表。1959年起,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为人民司法工作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1984年3月,王维纲在北京逝世,根据他生前嘱咐,将骨灰送回他曾多年战斗过的故乡——邯郸,安放在晋冀鲁豫烈士陵园。

抚今追昔,当思今日和平来之不易,铭记历史,更应面向未来砥砺前行,让我们传承老一辈革命家的红色基因,让红色精神代代相传,熠熠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