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扬“工匠精神”打造“优质产品”

【2020年第92期】

郴州特赦检察工作获高检院通报表扬

日前,高检院印发《关于对在2019年特赦检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的决定》, 郴州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国“特赦检察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这是我市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发扬“工匠精神”,打造“优质产品”取得的又一喜人成果。

2019年9月,全市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按照高检院、省检察院的统一安排部署,依法审慎做好每一起特赦案件的法律监督工作。共审查司法机关提请特赦社区服刑罪犯案件84人,审查法院特赦裁定案件80人,对2名不符合特赦条件罪犯提出不予特赦检察意见,为特赦工作取得预期成效贡献了检察力量。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涛一行检察监区重点场所

一年来,全市刑事执行检察整体工作位居全省前列,其中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犯罪脱管漏管工作,监督纠正刑事执行活动、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管活动、财产刑执行、强制医疗执行违法和不当数,办理刑事被执行人控告举报申诉案件、经验材料信息被上级检察院采纳等7项工作数据排全省第一,监督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检察建议、刑事执行检察精品案件等工作居全省前列。

刑事执行检察干警业务比武载誉归来

在对监狱巡回检察工作中,通过外引内援等方式丰富巡回检察办案模式,将巡回检察发现的问题作为监督办案重点,向湖南省郴州监狱、桂阳监狱发出书面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并全程动态跟踪监督效能。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认为,郴州市检察院开展的巡回检察工作程序规范、履责专业、效果突出,体现了检察监督的“工匠精神”,是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的优质产品。

疫情防控期间,驻市看守所检察室干警坚持查看监控录像及登记台账

为切实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有力有效,全市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深入开展节日节庆和全国、全省“两会”等特防期刑事执行场所安全防范大检察活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将监管场所的疫情防控作为首要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检察自觉、行动自觉,严格落实上级检察院的各项工作要求,积极投入阻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检察监督一线,有力有效地维护了刑事执行场所的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