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专栏(十四)】醉驾吊销驾驶证后又因醉驾被处罚 这位驾驶人再次与交警“不期而遇”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经成为大部分驾驶员的行为习惯,然而有些司机屡次醉驾屡次被查,仍不思悔改,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再次醉驾被安平交警大队查获,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4月8日晚上9时30分左右,我大队执勤人员在辖区临时设点开展夜查整治行动时,一辆车牌号为冀TV***0白色轿车由北向南驶向卡点,执勤人员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当驾驶人放下车窗,浓烈的酒气从车内飘出,民警当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经检测该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08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当执勤民警要求驾驶人陈某某出示驾驶证时,陈某某却称自己没有驾驶证,目前正在考取当中。经进一步的查询得知,陈某某在2013年时就因醉驾被交警查处,驾驶证已经被吊销,好不容易等到了五年期满可以重新考取,没想到驾驶证还没考下来,就又因醉酒驾驶被处罚,正在进行的驾驶证考试业务也将会被退办,并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随后,民警对陈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规定,对其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第二类机动车以及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开具了相应的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