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行动咋“兜底”?吉林市这个会全说明白了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行动的部署要求,为深入抓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重点工作任务,切实兜实底、兜牢底、兜好底,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市残联决定在全市开展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行动,4月16日,市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行动专题会议召开,以确保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行动落到实处,如期打赢兜底保障脱贫攻坚战。

如何兜实底、兜牢底、兜好底,我市将着重从以下五方面来做:

(一)确保全地区贫困人口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省定指导标准。对低保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残人员、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按照不低于低保标准50%的比例增发补助金。

(二)确保贫困人口及时纳入政策性兜底保障,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核查排查实现全覆盖,确保兜底保障政策精准到位,要落实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及包保干部的主动发现责任,及时发挥政策保障作用,确保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三)确保兜底保障政策落实精准。重点人口符合按户纳入条件的整户纳入,重病、重残等符合“单人户”纳入条件的单人纳入,对其家庭不再进行经济状况核对,脱贫攻坚期后纳入动态管理。在脱贫攻坚期内,认定农村低保对象时,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丧失劳动能力贫困对象获得的扶贫项目保底收益,暂不计入家庭收入核算范围;有劳动能力对象扶贫项目保底收益,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以下部分不计入家庭收入核算范围。对因病支出型且有持续重大支出的贫困家庭,家庭年收入扣减个人自负医疗费用后,人均额度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享受一年保障待遇并实行年度动态管理。

(四)确保跟踪服务保障到位。县级民政部门要指导乡镇(街道)进一步完善散居特困供养对象的服务供养协议,确保“一人一协议,人人有服务”。进一步助力“三保障”联动成效。积极配合卫健、医保、教育、住建等部门,做好救助对象身份认定等工作。深入开展慈善助医助学助困活动,持续加大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救助力度。

(五)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工作及时到位。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因疫致贫、因疫返贫的贫困人口纳入相应社会救助保障范围,消除致贫、返贫风险。将因患新冠肺炎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审批、当日发放救助金。因疫情导致家庭困难申请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按照“特事特办、先行纳入”原则,在个人承诺前提下,由村(社区)审核、乡镇(街道)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备案,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审批,审批后可按当地城市低保标准先行给予1个月临时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