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0日,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常仁尧寻衅滋事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常仁尧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这一判决,让举国关注的“二十年后殴打老师案”有了一个结果。
作为旁观者,面对这一判决,我还是叹息一声
——判得太轻了。
常仁尧的所做所为极端恶劣,完全突破了社会的底线,不严惩不足以警示后来者。
作为学生,常仁尧初中时十分顽劣,一再因上课睡觉、弄丢图书馆的书籍而被张老师惩罚。
老师这样做,本质上是对常仁尧的负责。
面对老师的惩罚,常仁尧非但没有感恩,反而怀恨在心。这种认知,足以说明常仁尧的心理很不健康。
如此不健康的心理,与他的经历密不可分。
据当地网友说,常仁尧自幼父母离异,他随父亲生活。
尽管在当下,离婚是平常事,但在二十多年前的农村,离婚,还是非常遭人非议的。常仁尧在村里的日子很不好过。
此外,常父对常仁尧一向少于管教,常仁尧在家中也未感受到多少温暖。
最后,是姑姑将常仁尧接到城里读书、生活。
这段人生经历,严重影响了常仁尧,让他的心理变得扭曲。
一个心智正常的成人,一个心态正常的成人,二十多年后偶遇昔日管教过自己的老师,
正常的做法是什么?
上前问声好,道声谢,谢谢老师昔日的教育。
如果对老师心怀不满,那就视而不见,各奔东西。
可常仁尧呢,却上前暴打老师。
这已不是一个学生对老师的抗争了,而是一个壮汉对一位老人身体上的欺凌、尊严上的羞辱。
面对殴打,老师默默忍受,不曾还手。
在我看来,这是老师对一个学生最后的忍耐与宽容。
但常仁尧却因此变本加厉。
不仅打了老师,还录了视频。
事后,老师“打落牙齿和血吞”,不曾对任何人提及此事,但常仁尧呢,却将殴打老师视为人生荣耀,转发视频炫耀不已。
真是不作不死。
即使在视频引爆网络之后,常仁尧仍未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还在网上发帖宣称,“向全国老师道歉,但其中不包括张某某”。
真有骨气啊。
有骨气,就应当一直硬到底。
可惜,他的骨气是纸做的。
等到进了拘留所,常仁尧“道歉”了,只不过明眼人全都看得出来,所谓的道歉只是策略,借此逃脱法律的惩罚。
因为他的“道歉”毫无诚意,处处都在狡辩。
——我道歉,因为我打了你;我之所以打你,是因为你当年有错在先。
呸!
在殴打老师之后,常仁尧一再强调,起因是当年老师一再殴打他。
假设他说的都是真的。
假设今天的张老师不再是一个普通的老师,而是当地的县长,但张老师昔日确实曾将常仁尧打个半死。
试问,常仁尧敢去报复吗?
恐怕见了张老师,早就远远鞠躬致意了。
“二十年后殴打老师”的实质,就是恃强凌弱欺软怕硬。
这是彻头彻尾的流氓行径。
俗话说,“养不教,父之过”,常仁尧走到今天,他的父亲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先来看看这段话:
“张老师是教师,常尧是学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为张老师是老师身份,就凌驾于法律之上。我们肯定会上诉,我们还会控诉张老师当年殴打常尧的事情。”
这段话,是在常仁尧被判刑之后,常父发表于《今日头条》之r 。
从这段话不难看出,常父昔日所谓的道歉,完全言不由衷;时至今日,常父依然将责任归咎于张老师。
这充分说明,他连起码的是非观念也没有。
——常仁尧被审判,起诉方不是张老师,而是检察院,这是一起公诉案件。
可以说,案件发展到今天,已与张老师本人没有什么关系了。
但在常父的眼里,常仁尧获刑,竟然是因为“张老师凌驾于法律之上”,这种认知,何其荒唐,何其可笑。
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
常父还说,“我们还会控诉张老师当年殴打常尧的事情”,如此对张老师纠缠不休,不过是想推卸自身的责任。
在他说出这番话前,他实在应当好好听一听此案审判长的说法。
案件判决后,此案审判长回应新京报记者称,现无充分证据证明张某某对常仁尧的教育方式明显不当,不能认定被害人存在过错。
他还补充说,即使常仁尧对张某某的教育方式不认同,也不能成为其在二十年后随意辱骂、殴打老师并传播炫耀的理由。
当然,起诉张老师是常家的权利,但败诉也是必然的。
7月10日下午,常仁尧的辩护律师付建告诉新京报记者,在看守所管教警官的见证下,常仁尧已签订上诉状,将择日向洛阳市中级法院、栾川县法院递交上诉材料。
新京报记者从付建处获得了刑事上诉状。
上诉人在上诉状中陈述称,在羁押的几个月里,上诉人深刻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不当,也知道了自己行为违法。在法庭上,上诉人一直对自己的行为向受害人道歉,一直表示如果构成犯罪自愿认罪、认罚.
……
最终,上诉人主张,因为其不存在社会危险性,可以适用缓刑,依法申请改判。
上诉,同样是常仁尧的权利,但维持原判,是最大的可能。
监狱,才是常仁尧该去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