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网恢恢 太子河交警速破肇事逃逸案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可偏偏有些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

不仅不报警,

还存在侥幸心理逃离现场。

可是他们真的跑得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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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27日19时40分许,辽阳市公安交警支队太子河大队接到群众报案称:在辖区公路的兰唐线新立屯附近,发现一辆自行车被撞,有人受伤,意识不清,未发现肇事车辆。接警后,大队民警迅速赶到事故地点,进行现场勘察发现:被撞自行车后轮严重变形,伤者重度昏迷,未发现肇事车辆破损碎片和散落物。由于事故地点比较偏僻,加之天黑又无路灯照明,给侦破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办案民警希望能从伤者口中寻找到一些线索,第二天早上一早便赶到了医院。但伤者因伤势较重,虽经一夜救治,仍未苏醒并已转入重症监护室(

ICU病房)。伤者家属见到民警含着泪说:“人一直昏迷未醒”。

办案民警马不停蹄赶到事故大队,希望通过调取事故周边的监控视频能找到一些线索。经过仔细排查,终于发现在事故地点的前方不远处有一监控探头。调取视频显示,3月27日晚19时许,一辆小轿车由东向西行驶过程中与伤者骑行的自行车发生碰撞,致使自行车骑行人受伤倒地不起。轿车驾驶人未下车察看伤者,稍作迟疑后,便驾车绕过伤者驶离现场。因天黑无路灯,肇事车辆开着远光灯,使监控视频无法看清车辆号牌及外部特征,使案件侦破再次陷入了僵局。


但办案民警并未气馁,抓住仅有的案件线索反复观看,仔细推敲。“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近百次的反复观看之后发现,小轿车的前车灯灯光肇事前后有细微变化。经分析怀疑是碰撞位置的巧合,使车辆的危险报警闪光灯自动开启而无法关闭。针对这一特征,办案民警扩大案件的侦破范围,五公里、十公里,终于在首山镇的一处高清监控视频中发现一辆亮着双闪,前挡风玻璃严重受损的可疑轿车。追踪寻迹,科学分析,最终锁定该车辆就是肇事嫌疑车辆。


案件发生后,在大队领导和办案民警的连续奋战下,仅一昼夜就将嫌疑车辆找到并将肇事嫌疑人霍某抓获。经询问,霍某对肇事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警提示广大驾驶人:行车一定要注意安全,发生事故后要及时抢救伤者并拨打电话122报警,等候警察处理;千万不要心存侥幸,逃避责任;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肇事逃逸只能是错上加错,受到更加严厉的法律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