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一司机胆真肥 !无证+逃逸!连撞两车被抓

无证驾驶已是违法

肇事后连续逃逸,更是错上加错!

古语有云“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第一时间不去救人、报警

竟然溜之大吉……



你以为跑了就没事了吗?


3月13日14时许,交警山海天大队接群众报警称,其驾驶车辆在青岛路与太公岛二路路口被撞,肇事车辆往太公岛二路方向逃跑;15时许,指挥中心又接到另一个报警,报警人称其驾驶小型轿车在八大碗路段处被撞,肇事车辆逃逸。

事故中队民警闻警而动,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在勘查过程中怀疑两起逃逸事故系同一车辆所为,根据报警人提供的信息,民警及时调取附近路段监控,对逃逸车辆可能经过的路线进行反复筛查,最终锁定逃逸车辆为鲁LZ***3号牌轿车,车主为刘某。

经进一步查证,驾驶人刘某之前因交通肇事罪被吊销驾驶证,其到案后,经民警询问,其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心虚、害怕,便驾车逃逸,在逃逸过程中又撞上另一辆车,再次逃逸,其对发生两次事故后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4月2日,山海天大队对刘某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后驾车逃逸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000的行政处罚,并对刘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山海天交警提醒:

驾驶机动车上路需持有相对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行驶证及交强险凭证。若发生轻微车损交通事故的,可固定证据后移至旁边不妨碍交通的地方,自行协商处理;如若有伤人等情节的应及时拨打报警或急救电话,第一时间抢救伤员并在原地等候交警处理。肇事者切不可驾车逃逸或弃车逃逸,否则不但保险公司拒赔,驾驶证记分,而且还会受到拘留、罚款的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