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城两辆三轮车变身“巨无霸” 超高、超长又超宽,交巡警:紧急叫停!

三轮摩托车改装上路、违规载物,不仅违法,还危险。近日,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天城公巡大队民警在开展路检路查中,就查获了两起这样的交通违法行为。在此,交巡警提醒,机动车载物的高度、宽度都是有严格规定的,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案例:改装三轮车违规载物被查

3月21日,交巡警支队天城公巡大队民警在G348国道董家段开展路检路查。11时30分,一辆车牌号为渝D5U9**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由董家往塘坊方向驶来,车上高高堆起的泡沫板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这辆三轮车太眼熟了。”随着车距离民警越来越近,他们迅速意识到这辆车的驾驶人是位“熟人”。民警在执法服务站将此车拦下检查。

原来,该车驾驶人姓陈(男、万州人),2019年11月陈某就因为违规装载货物上路被查获,当时由于情节轻微,并且及时消除了违法行为,交巡警只对其作出了警告处罚。

没想到,陈某没吸取教训,这次又违规上路。装载的货物不仅超宽、超长、超高,车辆还擅自改装,加高了货箱三边栏杆并焊接牢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不按规定载物属于违法行为,上次就对你进行了警告。这次又擅自改型,严重危及道路交通安全。”民警对陈某进行安全教育,当场要求卸货转载,并在民警的监督下拆除违法加装栏杆部分,恢复原状,消除安全隐患。

陈某说,他是从熊家拖泡沫板出来到城区变卖。为了赚运输费,专门改装了车辆从事此类运输。心存侥幸上路行驶,没想到被查获。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机动车载物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罚款200元,记1分;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或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罚款500元。

无独有偶。15时45分,在天城公巡大队执法服务站,民警发现一辆装载铁皮钢材的三轮摩托车,驾驶人用绳子将钢材捆绑在车上,钢材已严重超出了车身,十分危险。


民警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该车同样存在载货长度、高度超过规定以及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或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

随后,民警耐心的给驾驶人宣讲法规,要求当场整改,待货物装载符合规定后才放行,并依法对其违规载物、擅自改型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理。


提醒:机动车载物的高度、宽度有严格规定

机动车载物的高度、宽度都是有严格规定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

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交巡警提醒:驾车装货载物切记不可图方便,超限装载,那样既违法又危险。同时,切记不可擅自改变车辆的外形或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三轮摩托车加高栏杆就属于擅自改型,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处。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