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毁绿”行为开出罚单 沙区加大城市园林绿化执法巡查与处罚力度

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 朱婷/文 沙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供图

3月1日,新修订的《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实施。4月3日,记者从沙坪坝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了解到,为更好推动《条例》落地实施,在执法方面,执法队伍在日常管控中加大了巡查与处罚力度,同时,拓宽沟通渠道,充分利用12319城市管理热线、门前三包微信工作群等积极收集违法损绿线索,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园林绿化问题,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据介绍,自《条例》实施以来,沙坪坝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累计宣传教育652人次,责令整改占绿行为11件,立案查处5件,处罚金额7740元。

执法人员对违法损毁绿地行为进行查处

同时,沙坪坝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还向记者通报了两起占绿、毁绿的典型案件。

其中一起案件主要内容如下:3月11日,沙坪坝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大队在沙坪坝区万达广场巡查时发现,万达广场在沿路绿化带擅自开挖毁绿,经查,此行为未经审批,大队立即进行制止,并向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按照《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对其行政处罚1000元。

另一起案件则是某建筑劳务公司违法损毁城市绿地的。3月24日,执法人员在沙坪坝区工农坡70号附近巡查时发现,有人在沿路绿化带开挖毁绿。经查,是重庆某建筑劳务公司在配电工程施工时,违法对道路附属绿地内植物和设施进行损毁,现场长30米、宽0.6米。该行为违反了《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规定:在城市园林绿地内,禁止偷盗、践踏、损毁园林植物和设施,破坏园林建筑。根据《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依法对该公司处以5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