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规定和市政府通知,现将2020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4日至4月6日放假调休,共3天。
节假日期间,各乡镇、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2020年3月31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规定和市政府通知,现将2020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4日至4月6日放假调休,共3天。
节假日期间,各乡镇、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