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复工复产,宿迁检、司联手解决社区矫正对象“请假”难题

为保障战疫期间社区矫正对象减少经济损失、尽快恢复经营,近日,宿迁市宿豫区检察院开展了民营经济社区矫正对象复工复产专题调研并发现,该类人员(占全区社区矫正对象总数的13%)普遍反映对《沪苏浙皖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管理办法(试行)》不知情,赴外地参加经济活动存在“请假难”问题,导致复工复产受阻。

3月18日,该院联合区司法局召开保障民营企业、个体经营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座谈会,向区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

检察建议

一是建议司法行政机关尽快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学习《沪苏浙皖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管理办法(试行)》,做到全面领会、准确把握,同时帮助社区服刑人员知晓申请外出的相关程序。

二是建议司法行政机关全面掌握全区民营经济社区服刑人员的信息并建立台账,确保做到常态化管理。对于符合经营外出条件的,应当履行审批手续。

三是建议司法行政机关做好外出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和销假管理工作。

据跟踪了解,截止目前已有1名个体经营社区矫正对象向司法局提出外出申请,解决产品滞销问题,产品金额约计30万余元。

下一步,该院将推进“执法者先学法”的理念,针对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举办《沪苏浙皖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办法(试行)》学习讲座;同时继续加强与非公经济社区矫正对象的沟通,及时了解复工复产的困难,切实做到保安全、促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