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20-028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3月30日以书面、通讯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0年3月31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实到9人,本次董事会由陈融洁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0年3月修订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结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0年3月修订版)。

2、审议通过《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0年3月修订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结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0年3月修订版)。

3、审议通过《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标准》,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保证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针对公司及子公司签订的未达到《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规定的日常经营销售合同,董事会拟定了自愿性披露标准。公司拟定自愿性披露标准如下:

公司签署日常经营销售合同金额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及金额超过 1000万元人民币但隶属于新开发的业务区域(含境外),或属于新的业务形态,公司将按照《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进行对外披露。

特此公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