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提示:新能源车“三包”法规不包电池,政府补贴不在理赔车辆总价内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3月27日,北京市朝阳法院通报两起新能源汽车消费纠纷案例,提醒消费者在新能源汽车消费方面需警惕“保修三包”“保险赔付”等环节可能出现的雷区。

案例1:电池不在“三包”法规保护范围内

2017年9月,刘先生购买了一辆国产品牌电动车,工信部续航里程为152公里,但一到冬天就充不进电。刘先生询问售后人员,得到的答案是开车跑热再充,但其如法操作依然没用。刘先生查询发现,汽车电池不在“三包”范围内,导致投诉无门。

根据网上投诉情况梳理,涉案品牌新能源车低温无法充电并非刘先生一人的遭遇。朝阳法院法官提示,三包即“包修、包退、包换”,关于汽车领域的具体三包规定是国家质检总局2013年发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明确规定了家用汽车产品的“保修期”和“三包有效期”。但汽车三包规定主要保护的是传统燃油汽车及其有关的重要部件,未将新能源车的重要部件动力蓄电池、电机及不算变速箱的减速器纳入保护范围,而新能源车这些部件最容易出问题。

案例2:高保低赔,政府补贴不在理赔车辆总价内

李先生购买的新能源车除享受国家购车补贴5万元,还有地方补贴2万元,最终以9万元实际支付价格购买了售价为16万元的某品牌纯电动轿车。购买商业保险时,李某按照16万元的金额投保。但保险期间内,李先生驾车发生追尾事故,车辆全损。事后,保险公司仅同意赔付李先生当时购车实际支出的9万元。

从几大保险公司的数据来看,如果投保后的新能源汽车发生重大事故,车辆报废时,按照实际购车款进行赔付。由于中国保险协会一直没有制定新能源汽车的专属保险,导致新能源汽车车主在投保时,只能按照燃油车的保险条款投保,但事实上这并不完全适用于新能源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