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说,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除活着以外的一切事物而活着。
实话讲初见时有些嗤之以鼻,大略是如今的生活太过丰富多彩,导致现在大部分人都信奉着人生苦短及时行乐的宗旨,再少有人只要求活着而活着了。
可在那个时代,若是有人在一片黑暗之中摸索着要活下去,那的确是值得我们敬佩的一桩事。
《活着》从一个人年轻荒唐的年岁说起——福贵早年沉迷赌博,玩物丧志,甚至经常让妓女背着他穿过大街小巷,并特地向自己的老丈人致以亲切的问候。
彼时最初看到,仅仅只是文字,可我都觉得荒谬。
可他那么恣意风流的一个人,后来却一步一步地为人算计,逐渐地落入窘迫之中。
若是故事便到此为止,也不过是一个风流纨绔败光了家财,然后迷途知返走上正途勤勤恳恳地开始普通的生活。
倒也算得上是一个不赖的结局。
可大略是福贵的前半生太过骄奢淫逸,上天不愿看到福贵这样平安喜乐地过完此生,于是福贵不知道,他的噩梦才刚刚开始。
曾听说,世界上最让人绝望的事情,大概是得到过,却又失去了。
命运让福贵拥有了爱他的妻儿,却又把它从爱他的家人面前夺去。
他带着希望跨过千山万水回来,他的妻子儿女却煎熬在贫苦之中,女儿失去了声音,母亲只剩一抔黄土。
他勤奋着上工,希望能让他们轻松一些,可他的儿子却因为做善事失血过多死去了。
他的女儿嫁了一个爱她的男人,他们的生活最初也是幸福美满的样子,就像福贵改过之后最初的生活。
果然好景不长,他的女儿为了生孩子大出血死去,她的男人也因为机械的操作失误惨死。
最后仅剩的孙儿,也因为福贵给他吃多了豆子,涨死了。
自此,福贵生命中的一切温情都被悄然夺取,他的生命中只留下无穷无尽的黑暗,若是平常人或许就便会就此向命运妥协,或许哪日便会在街头巷尾听闻到有人交头接耳地悄声谈论他的死讯,然后渐渐地淡出人们的视线,最后尘埃落定。
平常人是这样,祥林嫂也是这样,可福贵偏不!
但是上天大概没有想到,当年那个荒唐怕事的少年,已经永远被埋葬在家道中落父亲自尽的那个夜晚,不复存在。
即使他的妻子他的孩子,他的孙儿,一个个的被命运从他身上剥落,最后只剩他光秃秃地长在那片洒满了骨灰的深厚的土地上——
他也要活!
在绝境中以死明志固然可贵,但以活明志,才需要更大的勇气去面对已经千疮百孔的人生。
小说的结尾写道:“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的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到来。”
天空也曾亮得很彻底,后来黑夜也来得很痛快,福贵经历过畅快淋漓的白日,也喘过深不见底的枯寂,他不见光明,却在寂静中伴着时光老去。
文章行至末尾,并不如何华丽动人,却如一桩古朴的钟,“轰”地一声,震撼了一方天地,就好像空气都颤抖着,迎接这种灼灼之火。
灼灼之火,是为希望。
无论在黑得戚然的远古,还是拥有火种拥有电灯的现在,不仅仅是福贵,还有我们所有人,在天地命理之中,一直是渺小的存在,但是我们或许渺小,也许也能拥有福贵那样不动如山的坚强。
那便是我们该从他身上学到的东西,你,我,甚至于世界上的每一个人。
只要活着,便能发光。
福贵和老牛福贵相依为命
其实活着就已经是最大的幸运,在铺天盖地的黑暗中,他和他的牛,还有我们,一步一个脚印,缓慢却坚定的发出一点微光来,落日还未熄灭,晨光逐渐醒来,而后一点点的微光融合起来,铺天灭地地吞噬黑暗,星星之火可以燎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