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3000个男人,用身体写作的“奇女子”,一生到底有多悲凉?

作者 | 卢璐

来源 | 卢璐说 (公众号:lulu_blog)

今天,我想给大家介绍一位几十年前的“奇女子”,余美颜。


在张爱玲、林徽因、陆小曼……的时代里,一直不缺另类的奇女子,然而真的能撑得起“奇女子”这称号的,只有她当之无愧:余美颜。


甚至,在她死后,人们还以她为原型,拍了一部名为《奇女子》的电影。


余美颜的奇,不要说在那个年代,就是放在现在,也是会令人啧啧称奇的。


她是一个行事极度嚣张的女人。


她曾经在闹市区骑马,被拘留到警署后,经过批评教育,警察处罚了她五圆的罚金。余美颜直接掏出了十圆大钞放在桌上,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那个年代,普通家庭一个月的生活费,平均是三圆。


所以,今天那些一掷千金的炫富,才不是什么新鲜把戏,不过是在拾人牙慧。


余美颜行事,极为夸张。


她喜欢骑马,而且还穿着裙子骑,把两条白皙的大腿炫耀似地露在外面,引得过路人纷纷侧目。


当地政府认为有伤风化,限制余美颜穿裙子骑马,她豪爽一笑,置之不理,随手掷下几千元大洋,就骑着马扬长而去。


她的另一个爱好是裸睡,很多酒店听闻后,都拒绝她入住。

《余美颜:论纯洁与放荡之间的距离》


年轻美丽的女人可不愁没地方过夜,有多少富家公子,土豪劣绅都一掷千金地买她一晚。


余美颜,成为当时家喻户晓的堕落女性,简直就是“放荡,淫乱”的代名词。


有一次余美颜打牌输光了钱,就去找一个富商要,抠门的富商讨价还价,不肯多给。


余美颜一气之下,直接把已经拿到手的千元大钞从楼上扔了下去。行人们纷纷跑来捡钱,余美颜在错愕的富商面前,转身就走。


她曾在炎炎夏日,赤身裸体地躺在酒店卧室的门口,旁若无人地和别人聊天说笑;


更加令人堂皇的重磅事情是,她还对外公布,自己曾与除土耳其外的,世界各国男子都发生过关系,数量多达三千人;


并且,余美颜把他们都写进了自己的书——《摩登情书》里,成为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位情色女作家。


不得不说,我们还是too young too naive。到现在才知道,用“身体写作”,原来根本不是九十年代中的首创,木子美居然有个“祖奶奶”。


曾经,粤中某局局长和她共度一夜良宵后,被她索要两万元的现金。如此巨额,局长自然不愿给,否定了曾与她上床的事实。


余美颜直截了当地说:“你的下体有一颗黑痣,这便是你与我上床的铁证,如果你不把钱给我,咱们就法庭上见。”


局长一听,立刻服软,又恨又怕地给了她两万块钱。


钱来得容易,可余美颜花钱的速度也是令人咋舌,据史料记载“(她)终其一生挥霍,为数约一百三十万金。”


另外,我不得不再次强调,这个数额的钱财,其背景是在二十世纪初期,余美颜生于1900年,1928年就跳海自杀了。


所以,可想而知,在那个时代里,余美颜的行为,是何等的离经叛道。


弗洛伊德说过,一个人在童年早期的经验,会对其毕生人格的发展产生影响。


余美颜的特立独行,自然与她的成长经历息息相关。


1900年,余美颜出生于广东省台山县的荻海。父亲是当地的典当商人,母亲出生于有名的书香世家。


人如其名,余美颜在读书时,容貌就已经非常出众,而且她天资聪颖,一目十行,出口成章,所有老师都很器重她。


这样夺目的女孩,自然会受到了不少男同学的尾随。但这在父亲的眼里,却成了自己女儿轻浮卖弄的标志。


为了自己的颜面,父亲强行让余美颜退学,剥夺了她和同龄人共同学习和成长的快乐。还不准她外出,将先生请到家中来上课。


在天性最解放的年纪,余美颜几乎是被软禁的,只有一屋子的书籍陪着自己,与外界接触的渠道,也只有闺房书房的小窗。


在母亲的教导下,年仅15岁的余美颜就已经能够阅读英文书籍。从而,她读了大量的“西方男女平等”的作品和观念。


这在那个年代无疑是危险的。性启蒙的种子在她体内萌芽,国内环境却压根没有让它生长的土壤。


余美颜的初恋是在17岁,男孩是她的邻居,同样受着西方教育的影响。他们一见钟情又一拍即合,很快就确定了恋爱关系。她亲切地唤他为“渤海九少”。


他们追求平等,追求自由,对生活抱有开放的态度。有一次,余美颜跟“渤海九少”到海边,她甚至直接穿起了泳衣。


这种程度的身体裸露,在当时前所未有。但两个看惯了西方画报的年轻人,反而有着反抗世俗的洋洋得意。


他们在海边的时候,恰巧有记者取景,被余美颜的美色所吸引后,问她能不能拍照。余美颜没有丝毫顾忌就答应了。


于是,这张曼妙的泳装照迅速走红,与此同时,伤风败俗的名号,也扣在了这位17岁的少女身上。


她古板的父亲勃然大怒,觉得颜面尽失,只想草草地把家里这个祸端“处理”掉——给她找个婆家,尽快结婚。


很快,消息传遍了大街小巷,各路公子哥纷纷上门提亲。他们早已被那张照片迷得神魂颠倒,垂涎美色已久。最终,城中首富之子谭祖香,抱得美人归。


余美颜自觉与未来的丈夫素不相识,再加上和“渤海九少”刚刚被分开,几近崩溃。她第一次意识到,即使看再多“男女平等”的故事,女性在当时的中国,不过是被用来交易的筹码。


她心中对于自由的渴望更加强烈,可用尽了办法,余美颜最终不敌父亲的施压,18岁生日后,她便被嫁入了谭家。


幸运的是,丈夫是个很善解人意的人,他很疼爱余美颜,余美颜也渐渐放在心中的龃龉,过起了自己的小日子。


她以为自己会幸福,会一直幸福下去。


可是,两年后,谭家出现了经济问题,谭祖香为挽救家族,远赴美国只身闯荡,让余美颜一个人独守空房。


要知道,余美颜和谭祖香所在的广东台山,是中国第一侨乡。


由于美国的移民限制,特别是1882年排华法案通过之后,俗称“金山客”的在美华侨,要想携妻带子,简直难于上青天。


因此,国内的父母亲、家人,就希望华工能在出国前成亲,即便已身在国外,也有个媳妇来延续香火。


所以常会出现新娘抱着公鸡拜堂的奇景,这在晚清民国的台山四邑地区屡见不鲜。一首首《金山谣》唱到:


啊!嫁女嫁给金山郎;嫁给金山来的皮箱,想有多少箱,就要多少箱。

有女莫嫁金山郎,十年九年不同房;床柱结了蜘蛛网,灰尘积满半张床。


在此情境下,余美颜自然不会寄希望于,丈夫还能回来,她陷入了深深的绝望中。


与此同时,早就看不惯余美颜的婆婆跟小姑子轮番挖苦她,对她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女德培训”。


面对谭家的挑衅与折磨,容貌好、有文化、心气又高的余美颜,如何长期忍受这种望不到尽头的苦虐日子?


她想到了逃跑。


好不容易熬到家婆病逝,她悄悄离家出走,去了广州,没想到,就在她抵达广州的第二天,前海军总长程璧光被刺杀了。


余美颜所穿的奇装异服,使她极其引人注目,再加上作风高调,公安局警察觉得她形迹可疑,查上门来。


余美颜在惊慌之下,拒不配合检查。最终没能逃脱牢狱之灾,被拘入第四区署。


好在她还有一位当县长的姨丈,将她保释出来,并暂时留养在家。


可是谭家知道这件事后,哪肯罢休,本就是从家里偷跑出来的媳妇,如今还留了案底,直接找上余父,要求解除婚约。


余父盛怒之下,来到广州,不仅没把女儿从姨丈那里接回来,反而虎毒食子,向公安局举报余美颜,令她再度陷入“牢狱”——习艺所(关押轻罪罪犯的地方),这一“劳改”,就是整整一年。


二度入狱,婆家抛弃,娘家背叛,境遇至此,几乎将余美颜逼上了“绝路”。


余美颜自幼聪明,过目不忘,文辞清丽,她本可以成为第二个张爱玲;


她的容貌姣好,身材曼妙,也可以成为第二个阮玲玉;


她家境不错,英语又特别好,未尝不能成为同被夫家抛弃,却又振奋崛起的张幼仪……


纵使时代局限,造化弄人,余美颜有千般不行、万种借口,都无法否认,是她自己选择了沦落风尘,靠男人供养这一条路。


对她的遭遇,我很唏嘘,但同情不起来。利用自己去身体去和男人交换,从一开始,就已经不再有平等的可能。


当然,余美颜不会去妓院廉价地出卖色相。她频繁地出入于舞厅、赌场、酒会,穿着艳丽的服装,头上戴着大朵的鲜花,十分引人注目。


她的衣服有多么奢华,身材有多么曼妙,在人们整理其遗物时可见一斑:“其品质之讲究,不可徒目以为荡,实可目以为奇。所遗服饰,均是质料高贵,缝工极精。”


特别是衬衫一件,“制有淡青莲色软缎,纤腰窄胸,想见绰约身材,展览之余,犹觉脂粉撩人,如乍出红闺者也。”


美丽的外表,优雅的谈吐,她很快成为上流社会中有名的交际花。她结交了各类公子哥们,她陪他们,目的只有一个,让男人为自己掏钱。


辗转于形形色色的男人之间,她早已经习惯了别人将她的生活添油加醋地到处乱说,被涂抹成各种各样的颜色。


娘家与她彻底断绝了来往,不少男人闻风而来,或是垂涎她的美色,或想尝试与她的“极致体验”。


虽然和成千上百个男人都有过关系,但这些关系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老娘高兴”。


碰到自己喜欢的,余美颜可以免费和他睡觉,碰到自己不喜欢的,别人出再多钱,也别想上她的床。


余美颜曾经不以为意地说:“无论古今中外,只有男子可以玩弄女子,女子不能玩弄男子,所以我和数千男子性交,这是我玩弄男子的一种把戏,虽然不能说是开世界的新纪录,但也是爽快十余年,男子原来是很笨的,玩弄不是一件怎样的难事,这就是制度所造成的啊。”


这话是过来人的经验,就算拿到今天,也是白话真理。


可是,无论有多少人,肯定她的行为是对传统社会的反抗,是对性自由的渴望,也洗不去其依附的内核。


余美颜追求的是自由,可真正的自由,应该建立在两性平等的基础上,因为相爱而在一起,因为相爱而上床。如果相爱,就不要拿别人的钱,拿了别人的钱就不要标榜自己思想独立。


如果仅仅是报复式地将男性玩弄回去,那意义又在哪里?不是走向另一种更为极端的女权主义吗?


说她是妓女或许不好听,但在我看来,她不过就是更高级的、选择余地更大一点的、更任性的性服务者,仅此而已。


虽然浪迹形骸,但余美颜始终在寻找自己的爱情。二十出头的女子,即使置身烟花柳巷,也难舍对爱情的渴望。


她碰到了一个为人宽厚的香港富商,有稳定的事业,也有家庭。两人相熟后,商人问起了余美颜的身世。余美颜将父亲的薄情和婆家的不义倾诉而出,说到动情处悲从中来。


商人很同情余美颜的遭遇,再加上余美颜当年刚刚二十岁,美艳如花,于是,他不顾世俗的眼光,坚决娶余美颜回家做了二房。


嫁给香港富商后,余美颜如鱼得水,光顾戏院和赌场的机会更多了,商人给她钱的速度,远远跟不上她花的速度。


富商从感情上,很快就厌倦了余美颜,从经济上,完全支持不住她的挥霍,短短几个月后,富商就登报说余美颜:“放荡不羁,挥霍无度”,和她解除了婚姻。


余美颜再次成为孤家寡人,性情愈发怪戾。


她联合了广州当地,三个和她一样离经叛道的女子,四人经常一起出入舞厅酒肆,当时的广州人,甚至给她们起名为“四大金刚”,余美颜便是四大金刚之首。


1925年,余美颜结识了南海县县长的儿子。这位“官二代”唇红齿白,英俊潇洒,而且十分纯情。


他和一般追求或者玩弄余美颜的男人不同,他不仅给余美颜送钱送鲜花,还发誓会和她结婚,娶她进门。


余美颜动心了,可这次不像上次和香港富商那样急切,他们从恋爱开始,“官二代”还在乡下给余美颜租了一处“乡村别墅”,和她过起了“试婚生活”。


这件事被“官二代”的族兄知道了,他们赶紧给弟弟写信,说了很多余美颜的风流韵事,告诉他余美颜这个女人不可交往。


还给余美颜也写了信,要求她赶紧离开自己的弟弟,不要耽误了弟弟的前途。


两个试婚的年轻人,都没有听这位族兄的话,族兄见事情越发不可收拾,只能告诉了“官二代”的父亲。


县长大人听闻儿子的交往对象,竟是大名鼎鼎的交际花,立刻派人把自己的儿子拘禁起来,还要求余美颜归还儿子为她花掉的两万元钱。余美颜自是不从。


后来,县长夫人想出一计。她骗余美颜说,只要还了两万元,就允许他们结婚。


余美颜大喜过望,赶忙奔走于上海、天津和北京各地,凭借着之前的人脉,筹足了两万元。


可当她拿着钱交给县长太太之后,县长竟然污蔑说这是嫖资,要按照“土娼”的罪名,将她抓起来。


县长太太再次出来打圆场,说只要以后不骚扰她家的儿子,就放她一马。余美颜备受打击,也没有机会再和爱人见面,前面还有着悬而未决的牢狱之灾。


于是心灰意冷,远走他乡。


余美颜来到了美国的旧金山,竟然偶遇了在此做生意的前夫谭祖香。


其实,余美颜被谭家退婚后,谭祖香对她是有愧的,虽然人在美国,却一直在找人打听余美颜的境况,自然也知道她那些情色经历,最后彻底绝望了。


所以,重新见到发妻,他只想早日解脱,直截了当地拒绝了余美颜复合的请求。随着最后一丝希望化为泡影,两个人分手后,余美颜非常痛苦。


从美国旧金山回到广州后,她更加放荡,就像一具行尸走肉。逐渐的,她开始厌倦这个世界,甚至想到了自杀。


可是,总不能就这样离开,一定要留下点什么。于是,她开始写日记,日记的内容便是自己的情感生活。


她给这本书取名叫《摩登情书》(也叫浪漫情书),其中详细描写了她和各色男人们的情感纠葛,甚至还有性生活感受等。


这下,余美颜更加有名了。随之而来的侮辱和贬低,也愈演愈烈。


1927年,余美颜决定出家。可皈依佛门还没多久,重获自由的"官二代"找到了她,想和她重续旧梦。


历尽千帆后的余美颜,不再抱有“官二代”还能娶她的幻梦,她知道两个人不可能结婚了。


可是,单纯的"官二代"却是执着地爱着她,一次次找来,苦苦相求。她只能一次次拒绝。


内心十分苦涩,遍体鳞伤的她,当然知道“官二代”的爱是多么可贵和纯粹,可她已经不再相信爱情了,加上后来又经历了这么多男人,他们的结局只能是错过。

余美颜于17岁写下的:情欲的迸发,犹如银壶炸裂,加之于相互的好感,即是“爱情”。

(如今再读,分外讽刺)


在我看来,余美颜的悲观是对的,官二代从小就被保护得很好,成年人了,谈个恋爱都是全家出动,可见没经历过太多的人间风波。


现在他对余美颜一头热,更多的是因为得不到,是被强行拆散的不甘心,或许还有新鲜和真爱的成分在。


可是,如若他真的和“臭名昭著”的余美颜在一起,脱离家庭后,首当其冲的经济问题该如何解决?


难道依旧让余美颜在和其他男人的推杯换盏中挣来吗?


以官二代的寻常收入,又能否支付得起,大手大脚,富商都难以承担的余美颜呢?


毫不夸张地说,如果余美颜与他和好,后半生依旧是悲剧。


吃惯大鱼大肉的人,如何咽得下清粥小菜?


余美颜深谙这一点,但感情不是算盘珠子,拨到哪里动到哪里,她的内心依旧是苦涩的。


寺庙里的老尼姑觉得她尘缘未了,凡心不死,再加上其他信徒,总是跑到庙里哭诉,甚至威胁,说余美颜有辱佛门圣地。还有一些想和余美颜睡觉的男人,也找到这里对她死缠烂打。


几个月后,寺庙主持将余美颜赶出了佛门。


她向自由妥协了,她不要自由了。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她终于明白自己苦苦追求的“自由”是错的,是一个可笑的笑话。


1928年4月,余美颜只身前往上海,却在轮渡开往香港的一个邮轮上,结束了自己千疮百孔的人生,以及她渴望的自由。


据说,余美颜在跳海前,时哭时笑、精神错乱,整个人的举止都相当怪异。过了不久,她突然大声地对身边人说"既无人生乐趣,不如逃离这个污浊世界,在此黑暗社会偷生,毫无生趣,非寻死不可。"


随后,她拿出了随身携带的本子,并在上面写了这么一句话:希望来生能重新当一个好女人。


随后便一跃跳入海中。


后来人们找到了她的遗书,书中写满的,全是悔恨,还有她对于自由的向往。


她还留下了“告妇女界同胞”的公开信,其中说道:


“少识之无,误解自由,竟堕落而任性妄为。在此污浊万恶之社会,浮沉十载有奇,虽阅人甚多,终未能结陈朱之好。”


不禁让人叹惋。直到死前,她渴望自由的同时,依然在遗憾,用尽一生,都没有找到属于自己的爱情。


对余美颜的遭遇,沪上媒体基本持悲叹的态度,纷纷在报纸上发表对她的哀悼。


真正掀起奇女子余美颜故事高潮的,不是报道,不是演戏,而是后来以她为主角的电影。主事者和表演者,正是此前与余美颜关系很好,被并称为“四大金刚”之一的广东籍影星杨耐梅。

杨耐梅所饰余美颜之剧照


除了私交甚好,杨耐梅筹拍电影的动机,也有惺惺相惜的成分。


杨耐梅同样是富家的独生女,性情独立豪放,后来也与家庭绝裂,独自“闯荡江湖”。所以,杨耐梅在荧幕上,虽然演的是余美颜的故事,但几乎是本色出演,煽动力极强。


电影《奇女子》的拍摄,使得舆论对余美颜的评价,越发正面。


从传统意义而言,余美颜一定不是一个“好女人”。我对她虽无半点嫌恶之心,但也觉得很多吹嘘是言过其实了。


余美颜到死,或许才想明白自己到底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或许到死也依旧没想明白,所以丧失神智,风言风语。


一个人对时代、对社会、对传统的反抗,其精神是伟大的,值得歌颂的。可落实到行为,必须有个边界,有一定的尺度。


同样作为民国时期,更是全中国第一个画裸女的女画家潘玉良,就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可和尊敬。


她的身世比余美颜悲惨得多,甚至还做过雏妓。潘玉良在利用艺术,作为她对两性解放的呐喊,在当时也不为人所容,但终究没超过道德的底线。


余美颜很多的放浪形骸,在我看来都大可不必,又莫名其妙。赤身裸体地躺在酒店门口和人聊天,即使在21世纪的中国,都会被警察强制带走吧。


被那么多人批判的传统年代,其中正处五四运动后,思想自由的高潮,无意中已经很宽容她了。


可以说,余美颜沦落如此,是家庭与时代的合谋。


但更本质的原因,还是在于她内心对金钱的渴望。得不到爱情后,她转而寻求金钱,一次次出卖自己的身体和灵魂,反而让自己的爱情变得支离破碎。


她人生三段的感情悲剧,被富商抛弃,和官二代被人拆散,前夫拒绝她的求和,说到底,哪个不是她自己“作”出来的呢?


在她最后的绝命书上,余美颜把“背夫”“背父”当做自己的“罪大恶极”,但事已至此,已经没有回旋的余地了。


也只能,“终失人生乐趣,留此残生亦无所用,决然立意毕命,离此污浊世界,还我清净本来。”


其实在这个世界上,潘多拉的魔盒一旦打开,就不再会有退路。挑衅是一种前进的方式,可超过界限,只有决裂。

卢璐:有两个女儿的留法服装硕士、作家,新书《和谁走过万水千山》,正在热卖。行走在东西方文化差异裂痕中间的,优雅女性自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