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碎尸案真相追踪补充版(三)

大家好,我上两次讲了南大碎尸案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人数、年龄、犯罪经过及常识逻辑根据,而有的网友问,老j(犯罪嫌疑人代名)为什么不选择抛尸到长江或淮河,以及其它更隐蔽的地方呢?我想这个问题是很多人困惑的吧。好这次就单独针对这个问题讲讲。

我在前两次讲过了,老j是位有身份的人,而且他身份内做的事可是“元芳”之行所做的光荣之事,而参与此次“分尸灭迹”之案也算是“违心”之事了,况且老j可是有“修养”的人,所以出于自身的“修养”和内心的“愧疚”,老j就不打算来个抛尸无踪,还是想把尸身“归还”家属,这样也算是一种自我安慰吧。老j当然还有一种想法,就是尸骨不“归还”家属,有可能“魂魄”会缠在家里,所以还是“归还”为妥。至于说分尸,把尸体切成2000多块看似实在残忍,实际这只是老j为了销毁证据和线索才这么做的。(上两次有详细剖析)还有就是把尸体扔到离自己家远点的市区,警方毕竟会在尸体周围排查,而相距远点的家就安全了,也会造成抛尸人没啥像样的交通工具的错觉,在锁定凶手目标上造成误判。还有就是准备在19号抛尸,18号晚上下的暴雪,骑摩托车很难骑,(或其它交通工具)也会容易留下痕迹,所以老j 感觉也是天意。最后提醒一点就是,在放尸体肉片的提包里放了几个手指,就是防止捡破烂的妇女捡回去误当猪肉吃了,也显示老j的“人道”(上次我解释过),试想,一个心理素质极好,为了销毁证据,有细致耐心把尸身切成2000多片的“高人”,会马虎到掉进三个手指吗?所以这是以上原因有意而为。总之,对于老j这样身份的人,这样有“修养”的人,这样“做事”缜密而不留痕迹的人,这样有“信仰”的人,做出这个抛尸“方案”,真是太不奇怪了。(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