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这个“拖挂”上路行驶违法了

天中晚报讯 全媒体记者 李玉荣 通讯员 高莉

3月21日,正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外勤一中队民警在大罗超限站附近执勤时,遇到一辆三轮摩托车牵引一辆两轮挂车,上面装着很高的货物,执勤交警依法将其拦下,向其说明摩托车不能拖拽自制不符合规定的挂车上路,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交警提醒,由于机动车牵引挂车在道路上行驶增加了机动车驾驶控制的难度,同时也增加了机动车的长度和质量,直接关系道路上其他车辆的安全。民警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并联系符合安全规定车辆对其货物进行转运。

所以,我们要提醒所有货运企业、货车车主以及驾驶人复工复产重要,个人的生命安全、整个道路的畅通安全更重要,因此: 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和挂靠车辆的日常检查保养,避免问题车上路;加强对货车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培训,严格防范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车主、驾驶人要在心中时刻牢记安全红线,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超载运输,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