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部署,日前,怀安交警集中开展了统一行动,严查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为复工复产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3月21日晚行动前,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李继民到怀安县督导指挥夜查统一行动!县局负责同志对执勤民辅警在执法过程中的选位定点、安全防护等工作再次进行检查部署。
统一行动期间,检查人员加大路面查处力度,加强对居民区、恢复营业的餐饮娱乐场所、城乡结合部周边道路以及事故易发点段的执法检查。
此次检查,共设置固定和临时卡点4个,查获酒驾15起,其中酒后驾驶9起,醉酒驾驶6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酒驾、醉驾交通违法,均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
●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怀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
不论什么时候
酒驾醉驾都是严重违法犯罪行为
切勿心存侥幸、酒后开车
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
总 监 制:赵明元
融 媒 记 者:李云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