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法院+工会”诉前调解劳动争议一案



“潘法官,钱到账了!我拿到补偿款啦!真是太感谢你们了!”3月23日上午,刘春燕就打电话到诉前调解办公室告诉了承办法官这个好消息。这是寻乌法院“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挂牌以来,调解成功的第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伤者如期得到了75000元的补偿款。

2018年5月13日,员工刘春燕在寻乌县世纪陶瓷有限公司仓库上班时,不慎被运货的叉车撞伤右腿,虽经住院治疗还是落下十级伤残。2019年3月19日,寻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被告刘春燕为工伤。2019年12月31日,刘春燕诉至寻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经仲裁裁决,寻乌世纪陶瓷有限公司应补偿刘春燕相关损失85456元。因用工单位不服该仲裁裁决,向寻乌法院提起诉讼。

该院收到诉状后没有马上立案,了解相关情况后认为有调解的可能,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该院将该案委派给了寻乌县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擅长“说法”的法官和擅长“说理”的工会调解员一起对该案进行了联合调解,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当事人各让一步,最终自愿达成协议,用工单位在三日内将75000元补偿款汇入刘春燕账户。

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是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开展“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可以充分发挥法院司法能动性和工会服务民生的职能作用,将“诉”的“刚性”、权威性和“调”的“柔性”、便捷性结合起来,形成化解劳动争议的合力,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使劳动关系更和谐、更健康、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