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在停车场内开车不算酒驾?“自信”男子已被立案

本报讯(李学幸都市新闻记者姚强)经血液检测结果显示,郭某某当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1.6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郭某某却辩称:“酒后在停车场内开车不算酒驾。”

3月14日凌晨2时许,遵义新蒲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东城大道有人涉嫌酒驾,接警后,五中队值班民警立即带队赶至现场,找到了满身酒气的邹某某。

据了解,邹某某当晚在朋友家喝酒至深夜,大概喝了七八瓶啤酒,回家时与所住小区停车场出口管理人员发生纠纷,出于不甘,想用车将停车场出口堵住,便从停车场将车开到出口处,随后停车场管理人员报了警。

根据停车场监控录像和当事人承认,确定邹某某有驾车行为,且一身酒气,邹某某涉嫌酒后驾驶,于是民警将其带往医院抽血化验,得知自己涉嫌酒驾,还要去抽血化验,且自知喝的酒不少,邹某某顿时慌了神,并倍感疑惑。

“为啥带我去抽血耶?”“因为你喝酒开车了。”

“我开车是在停车场以内了嘛!”在前往医院抽血的路上,已经有过一次酒驾经历的邹某某向民警提出了内心的疑问。

原来,邹某某前段时间看到某地发布的关于对醉酒驾驶机动车认定进行调整的新闻,就误以为已全国实施,所以非常“自信”的认为其行为不会构成酒后驾驶,以为只是个人和物业的纠纷,最后还是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目前,警方已对其进行立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