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性中国人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费孝通

1.

树高千丈,落叶归根。时至今日,中国社会已经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人也已经今非昔比。但有些承袭千年,深埋骨血的印记无论多远,无论多久,依旧烙印在每个中国人身上。

想要了解中国人,必先了解中国社会,而理解作为中国基层传统社会的“乡土社会”是理解中国社会的前提。

费孝通先生所著《乡土中国》,虽已过去半个多世纪,但是他通过对细微处见真知的观察,时至今日我们依旧受益匪浅,这是因为无论中国社会如何变化,中国人依旧具有“土性”,这里的“土性”并非贬义,而是对中国人流传固守的一些东西的最好比喻。

2

探索

费孝通先生为什么能取得如此大的成就?我想,他精于探索的精神是他能取得成功的首要条件。

向未知领域进军,提出问题要比解决问题更重要,解决问题是一种自然而然的产物,是无意识投身于某一事业时产生的副产品。这一点与弗兰克尔的想法不谋而合。

如果在向未知领域进军前就硬性要求必须解决什么问题,这是不切实际的。提出问题与解决问题本身就是两种问题。

费孝通先生全书都在探索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

3


熟悉与陌生

为什么乡村里人们邻里乡亲,互相帮扶?为什么城市里人们形同陌路,各自安好?

“隔膜”无论是在乡村,还是在城市,都存在。只不过,存在的方式有所不同。

乡村里更多的是“村与村”,“集体与集体”之间的隔膜。而在城市里更多的是“人与人”之间的隔膜。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不同,原因在于我们所处社会的差异:乡村处于“熟悉社会”,而城市处于“陌生社会”。

什么是熟悉?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这感觉是无数次的小摩擦里陶炼出来的结果。

想想看,一个小村子,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每家的小孩几乎都是被所有人看着长大的,村里的人,就算有不认识的,那也能从大家口中或多或少对他有个心理上的刻画。但是村与村间的流动性显然没有这么高。

要搞懂“村与村”之间的隔膜,就要先了解为什么中国人要选择群居方式。在乡土社会中,中国人并没有在生产力方面进一步进行明确分工,但是依旧选择以群居的方式生活。这是有原因的,小农经营、互相合作、互相保护、继承积累等等。

而由于地理环境等因素的限制,村与村之间的流动性并没有那么强烈。每个村的生活都富于地方性,人们各自都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形成独具特色的熟人社会。进而形成以集团为单位的隔膜。

对比今天,根据熟悉的解释,我们生活中真正熟悉的人并没有乡土社会中那么多。熟人圈子,我们比乡土社会里是缩小了的。我们也不需要互相保护等因素来进行群居,那这种隔膜就会在人与人之间出现。

处于熟悉与陌生这两种不同的社会中,人们的观念也会不同。就拿“信用”来说,熟悉社会中人们往往互相更为信任,这种信任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在熟悉社会,我对你已经有了很深入的了解,你是什么样的人我心里有杆秤。但是在如今的陌生人社会,我们往往需要白纸黑字订下契约。我对你不了解,当然会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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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限

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这里的规矩是“习”出来的礼俗。社会于个人恰到好处相容。不用人教,人在这种社会中自然而然就能懂得界限。

中国乡土社会对比西方社会,我认为关于“界限”的理解差异巨大。

举个例子,天空下雨。在乡土社会中人们会想,天空下雨是为了灌溉庄稼,而庄稼也需要天空下雨。这是人们在自己的范围内去了解手段与目的二者间的个别关联。但是如果在西方社会里,人们会去探寻公式抽象出的某种通用的真理。

再举个例子,乡土社会中,对于同一个词在生活环境不同的人的面前会有不同的解释,而这些解释都是允许的,并不要求某些必须一致的统一。

今天的陌生人社会与西方社会更像些,大体上都是追求某种抽象出的真理,这就使得乡土社会中灵活性的一面逐步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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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

首先,我们对于价值判断,不能仅仅基于一方的理解,就像“愚”这个字不能代表“能力”。如果我们说乡下人“愚”,那更多的是我们从“城里人”的角度去看,他们或许不会用许多现代化的东西,或许对文字一窍不通······但这不能是我们判断别人的理由,不能说他没有这个能力学会。如果有人说这是“愚”的话,那插秧种苗、耕田犁地这些农活,“城里人”也没几个懂的,是不是“乡下人”也可以说城里人“愚”?所以千万别用自己单方面的角度去对别人做出一个自以为客观的判断。

文字是有局限的:文字所能传的情、达的意是不完全的。而之所以会出现文字的笔法等技巧,都是为了能够尽可能减少文字“走样”,尽可能传达准确的意思。但文字传达始终是“间接”,这始终比不上直接对话的准确。眼神、肌肉动作等等是文字替代不了的。有时仅瞥一下就能让人准确了解意思。

费孝通先生认为,在乡土社会,有话可以当面说明白,不必求助于文字。

文字的作用,就是为了帮助人们记忆。人要学习就离不开记忆。学的方法是“习”。习是指反复地做,靠时间中的磨练,使一个人惯于一种新的做法。学习必须打破个人今昔之隔,架起时间的桥梁——记忆。什么是“记忆”?“记”带有在当前为了将来有用而加以认取的意思。“忆”是为了当前有关而回想到过去经验。“记”往往很难预测将来有用,更多的是为了当前的需要,为了实用,为了生活。所以,在乡土社会中,人们更专注于眼下的生活,更注重实用性。人们的记忆是有选择性的,为什么我们今天有这么多宝贵的经验?就是因为乡土社会中人们专注于记忆实用性,每一代都注重积累。

为什么说当今中国人,依旧是“土性中国人”。原因在于,人“当前”的生活必须有着“过去”所传下来的方法。人要学习一套已经有的方法,在人群中生活下去,而这种方法源自于社会。每个人的“当前”都包含着整个民族的“过去”的投影。乡土社会里形成的文化,经过文字的记载,记忆的传承,如今到了我们这里,有些固守的东西是不变的,这就形成“土性中国人”。

6



差序

中国人对于个人与公家之间的关系,人与我的关系上存在矛盾。“群己、人我”之间的界限究竟要怎么划分。

对比西方社会,费孝通先生举了很贴切的比喻:

西方社会很像我们在田里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扎,几扎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一定的捆、扎、把。每一根柴也可以找到同把、同扎、同捆的柴,分扎得清楚不会乱,形成团体格局,团体格局互相界限很清楚。

中国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

举个例子,对于“家”的定义,中国人与西方人都有不同的观点,而最大的不同就是中国人的界限很不明确。

在英美,家庭包括他和他的妻以及未成年的孩子。如果只有他和他太太就不会用“家庭”。而在中国,“家”这个字确是伸缩自如。“家里的”、“家门”、“自家人”能够有多种含义,甚至可以因时因地伸缩自如。这也符合中国人的乡土本色,并不追求某一具体抽象的真理。

在中国,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一个涟漪的中心,而各种涟漪间交叉互连,形成网,我们又成为这个大网上的某个节点。但在这张大网中,我们每个人都可以自认为中心。

在处理社交关系中,中国人也深受乡土社会的影响,更喜欢攀关系、讲交情。不像欧美喜欢讲权利和义务。举个例子,在我们社会里,朋友之间抢着买单,意思事要对方欠自己一笔人情,像是一笔投资。而西方社会却更喜欢讲清楚,该谁买单谁买单。

由于中国人的这种社交关系,会出现许多问题,攀关系、讲交情,很难说清这东西到底是个什么,到底什么是个具体的界限。

说回个人与公家。相较于西方社会的权责分明,中国对于“己——家——国——天下”是一种双向推的推浪形式。如果考虑牺牲方向,“己→天下”如果是公的,根据这种双向的互推关系,那“天下→己”也应该是公的,至少不能说是私的。这种表现在中外有着明显的表现。公和私只能说是相对而言。

“团体格局”中,团体是一束人和人的关系,是一个控制各个人行为的力量,是一种组成分子生活所依赖的对象,是先于任何个人而又不能脱离个人的共同意志。团体由个人构成,但个人要臣服于团体的管制。


涟漪般形成的网络关系,形成自我主义。鉴于我们没有团队这种体系,我们一切都是以“己”作为中心的主义。由于中国人对于界限问题不清楚,对于这个涟漪的每一个波纹都不能很好掌控,最好着手的地方就只有自己。“不克群,专克己”成为群体与个人相安无事的重要推手。

7

家庭与家族

“家庭”与“家族”是不同的。家庭这概念在人类学上有明确的界说:这是个亲子所构成的生育社群。

一夫一妻一子与三代同堂的结构是不同的。

“大家庭”与“小家庭”的区别不在于人数,而在于结构。“小家族”与“大家族”在结构原则上是相同的,区别只是数量。

中国人的家是一个事业组织。从许多家族式企业就能看到,事业做大了,兄弟伯叔全都可以集合在一个大家里。举个例子,贾家的大观园里,可以住着姑表林黛玉,姨表薛宝钗,后来更多了,什么宝琴、岫烟,凡是拉得上亲戚的,都包容得下。这其实就是个事业组织。

但是做事业就要讲效率,讲效率就要讲纪律。真正的纪律是排斥私情的,但在许多家族企业中,纪律的得不到贯彻实施,导致效率降低。这又回到乡土社会中界限不明的问题。当纪律与关系发生冲突时,由于界限不明,很难做到公正对待。

因此,钱的问题上就尽量不要牵扯到亲戚,在亲密的血缘社会中商业是不能存在的。费孝通先生举了个真实例子:我常常看见隔壁邻舍大家老远地走上十多里在街集上交换清楚之后,又老远地背回来。他们何必到街集上去跑这一趟呢,在门前不是就可以交换的么?这一趟是有作用的,因为在门前是邻舍,到了街集上才是“陌生”人。当场算清是陌生人间的行为,不能牵涉到其他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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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关系

对比西方社会与乡土社会。我们能看到,在西方,夫妻间的关系是主轴,孩子是个配角,长大后便离开。而在乡土社会中,父子间的关系是主轴,夫妻间关系成为配轴。

这就导致一个问题:中国人在感情上,尤其是在两性间的矜持和保留,不肯向西方人一般的在表面上流露,导致同性与同性,同级与同级间的感情交流。乡土社会中,两性间求同努力很少。尤其是还较为保守的中国人,夫妻间的感情往往很难表露出来,但是人的感情总得发泄出来,那男人与男人,女人与女人就成为各自最好的倾诉伙伴。“不愿同日生,但愿同日死”的同性间结义性的组织,多少代表了同性之间感情交流程度已经较深。

细分析中国家庭关系为什么有时看起来感情淡漠?其实这不是淡漠,只是不愿表达,“我爱你”在西方家庭中最常用的语言要想在在中国家庭中实施起来这是很难的。

其实,看似的感情淡漠是稳定的社会关系的一种表示。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了解。正是这种看似不外显的感情,使得中国家庭更为亲密,这种亲密感觉是无言的,持续地。

Oswald Spengler 在《西方陆沉论》里说西方曾有两种文化模式,一种是亚普罗式的:宇宙是有完善的秩序,这个秩序超乎人力,人要做的就是去接受它,维持它。另一种是浮士德式:把冲突看成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没有了阻碍,生命也就失去了意义。把前途看成无尽的创造过程,不断的变。浮士德是感情的象征,是把感情的激动,不断的变,作为生命的主脉。

现代社会与乡土社会在感情定向上存在差别。现代社会是浮士德式的,乡土社会式亚普罗式的。

对于两性间的关系:浮士德式把两性恋爱看成是进入生育关系的手段是不对的。现代的恋爱观认为,恋爱和友谊不同,恋爱需要不断探索追寻,是不以实用为目的。恋爱的持续倚于推陈出新,不断克服阻碍,不断发现阻碍,要得到的是个过程,而不是这过程的结果。这是在创造新的社会关系。而乡土社会中是不需要创造新的社会关系的。乡土社会所求的是稳定,亚普罗式的稳定。

为什么乡土社会要出现“男女有别”?

其实,通过对“男女有别”关系的安排,达到使男女间不发生激动性的感情,从而不对社会关系构成威胁。起到稳固社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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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与法

法治是说社会上人和人的关系是根据法律来维持的。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

乡土社会中的礼是一个判断的标准,并不是只有看似的讲求文明,它也可以处置人的生私等等。是否合于礼是判断行为对与否的标准。

礼与法都是为了规范人,但它们的实施是不同的。法是依靠国家强制力执行,而礼是依靠承袭的传统,很多人生下来就接触到的传统,没有想过怀疑的传统,人人从生下来对它就有着敬畏感。大家都认为它有效,就不用去问理由,(这是否又印证了乡土社会并不追求抽象统一的标准,注重的是目的和手段间直接的联系?)

礼治在表面上看去好似人们行为不受规律拘束而自动形成的秩序。其实礼是从内外两方面对人加以约束,而法律仅仅是从外部对人约束。礼治社会并不能在变迁很快的时代中出现,这是乡土社会的特色。

在乡土社会中,法治秩序与礼治秩序存在矛盾。作者举了个很形象的例子:一位兼司法官的县长曾和我谈到过很多例子。有个人因妻子偷了汉子打伤了奸夫。在乡间这是理直气壮的。但是和奸没有罪,何况又没有证据,欧打却有罪。这该怎么判?他更明白,如果是善良的乡下人,自己知道做了坏事绝不会到衙门里来。这些凭借一点法律知识的败类,却会在乡间为非作恶起来,法律还要去保护他。这是很可能发生的事实。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了特殊的副作用,它破坏了礼治秩序,但并没有有效建立法治秩序。

10

欲望与需要

欲望——紧张——动作——满足——愉快,是人类行为的过程。

人类的行为是有动机的,而人类对于自己的行为是可以控制的,要这样做就这样做,不要这样做就不这样做,也就是所谓意志。

在乡土社会人可以靠欲望去行事,而在现代社会中欲望并不能作人们行为的指导了,发生“需要”,因之有“计划”。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中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碑。

以上仅仅是我对于《乡土中国》的想法。

当初费孝通先生也是怀着开拓进取的探索精神写下此书,我们不得不为那股闯劲所触动。

我想,我们只有通过对中国乡土本色的了解,才能更更好的了解中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