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助发达的网络
一个又一个网红品牌
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
有些甚至引发了追捧热潮
可是
不少品牌权利人却发现
随着自己的品牌走红
“山寨”也开始找上门来
让人哭笑不得
从奶茶界的喜茶、一点点
仿冒品牌
到餐饮界的kfc、王老吉
甚至连999皮炎平
也没有逃过山寨的命运…
这些山寨他人品牌的商家
也要搭上别人倾尽心血打造的
网红品牌的“快车”
法律怎么能“坐视不管”
近日,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对知名茶品牌“喜茶”状告他人侵犯知识产权一案做出判决,认定“山寨”了“喜茶”商标的某美公司构成侵权,判令其立即停止侵害美西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销毁侵权宣传材料、删除侵权网络信息。同时判令某美公司赔偿70万元,茶馆经营者陈某赔偿6万元。
案件经过
美西公司旗下的 “喜茶”“
”“HEEKCAA”等商业标识已申请商标注册并获准,现均处于有效期内。
2018年,美西公司发现一茶馆未经许可,在其经营场所内的店招、墙饰、茶杯、宣传单等部位大规模使用与公司注册商标相同的“喜茶”“
”“HEEKCAA”等标识,严重侵犯了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随即,将某美公司、茶馆的经营者陈某一并告上法庭。
以案释法
“山寨”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现在知道了吧
“山寨”是犯法的
作为消费者
买到“山寨”产品还存在风险哦
因此
我们一定要自觉抵制“山寨”产品
那如果自己的品牌被仿冒了
我们能怎么维权呢?
现在就为大家送上
一套品牌维权的“组合拳”
快接着!
▼
小贴士
1、 注册先行,相关商标品类完整注册,美术作品申请著作权,取得法律上的“保护伞”。
2、 固定证据,通过技术手段调查取证,保留足够的侵权证据。
3、 依法维权,包括律师交涉、行政投诉、民事诉讼和其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