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都一女子為謀取錢財,竟以婚戀為由騙取對方信任,再編造種種理由趁機詐騙對方財物。
1月8日,海東市樂都區碾伯鎮某村民吳某某到樂都區公安局刑警大隊報警稱:“我的175000元錢被一名黃姓女子給騙了,請求公安機關給予幫助”。經民警偵查,受害人吳某某與犯罪嫌疑人黃某某於2017年在學習機動車駕駛證的時候認識,二人起初為一般朋友關係,犯罪嫌疑人黃某某當時處於已婚狀態,後謊稱自己已經離婚,想與吳某某結婚組建新的家庭,後吳某某和黃某某確認戀愛關係。
在兩人戀愛期間,犯罪嫌疑人黃某某以自己出車禍、手機摔壞、女兒去外地做手術、還信用卡、感冒引起心臟病、親人去世等等理由先後多次向受害人吳某某索要錢財,吳某某通過微信轉賬、銀行轉賬、現金等方式,被騙取共計175000元。
來源/樂都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