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毅 唐佳:武汉大学图书馆藏通志堂《读史方舆纪要》版本考

顾祖禹,字景范,号宛溪,生于明崇祯四年(1631),卒于清康熙三十一年(1692),享年六十二岁,江苏无锡人,明末清初著名历史地理学家。他十四岁时遭遇“甲申之变”,随父隐居,抗节首阳。此后无意仕进,潜心著述,孜孜于《读史方舆纪要》一书。“凡吾所以为此书者,亦重望夫世之先知之也。不先知之,而以惘然无所适从者,任天下之事,举宗庙社稷之重,一旦束手而畀之他人,此先君子所为愤痛呼号,扼腕以至于死也。予小子既已奉遗命,采旧闻,旁搜记载,规之正史,稍成一家之言,合为一十八部,分为百三十卷,藏之家塾,以俟来者。”[1]抱亡国之痛,秉厥考遗言,承家学余绪[2],并为其著述之由。顾氏“创是书也,年二十九。……游历所至,惟有借书,随即钞纂,睹记所及,更获新胜,即改窜增益之,虽十易草所不惮。经二十年,始成是书”[3]。这说明,他四十九岁时,《纪要》初稿已定。五十岁时,顾氏始馆崑山徐乾学家,既得传是楼藏书之便,又结识胡渭、黄仪、阎若璩等,参相穷讨,遂对《纪要》复加修订,直至去世。

关于《读史方舆纪要》的主要版本,我们结合学界目前的研究成果以及新见武汉大学图书馆藏通志堂《读史方舆纪要》(仅刻陕西一省),梳理其源流关系如下:

其中,武大图书馆所藏通志堂《读史方舆纪要》,著录仅见《宜稼堂书目》、《增订四库简明目录标注》、《中国古籍善本书目》。此本自清初以降,学界罕有知者,直至近几十年来,才逐渐引起学者们关注。具体来说,顾廷龙《〈读史方舆纪要稿本〉序》,提及“近年我因参加编纂全国古籍善本书目,获知武汉大学图书馆藏有通志堂刻本《读史方舆纪要·陕西省》一书”[4],由于各种原因,顾先生未得亲见此本。廖源兰《通志堂小考》“据顾祖禹和徐乾学的交往以及《方舆》成书情况”,推论此本“可能刊于康熙十九年至二十六年之间”[5]。我们曾有幸参与此书整理出版,撰《读史方舆纪要·陕西纪要十四卷》一文,概述了此书基本特征,并定为“清康熙间通志堂刻本”[6]。在本文撰写过程中,我们又见石祥《清初书籍刻印的实态细节——清通志堂刻试印本〈读史方舆纪要〉读后》,石文同意笔者意见,并认为“此本系冠以纳兰氏通志堂名义,实际由徐乾学从顾祖禹处获得稿本,利用《通志堂经解》刻工班底,约在康熙十九年至二十四年顾氏在昆山坐馆期间刊刻”[7]。但是,上述诸文对此书版本特征皆未详论,且各有疏误。因此,我们拟从避讳、刻工、批校、修版及文献记载等几个方面对其版本详加讨论,试图辨明其刻版时代及版本地位。

一、版式特征

通志堂《读史方舆纪要》,十四卷(卷端附《陕西纪要书后》及《陕西目次》)。每卷一册,共两函十四册。半页九行十九字,小字双行同。左右双边,粗黑口,单黑鱼尾。版心左上著该板所刻字数,中部依次著书名、卷次、页数,右下著“通志堂”三字,左下记刻工姓名。版刻字体为硬体字,圆润舒朗,典雅庄重。印刷纸张兼有皮纸、竹纸两种。《书后》钤“春怡堂郁氏藏书印”朱文长方印,“国立武汉大学图书馆”朱文方印;《陕西一》钤“礼培私印”白文方印,“埽尘斋积书记”朱文方印。

每卷卷端题名“读史方舆纪要卷”,而未刻该卷于一百三十卷所占卷次。但是,卷端右侧,即版框右部均有批校者以苏州码子题其卷数[8],均与该卷于全书所占卷次相合。如上图《陕西一》,于全书中为卷五十二,苏州码子作“卷〥二”,即“卷五二”。承上题名之后,抬行另起“补注”二字。今考“补注”二字,稿本有之,如稿本卷五十四卷端题名“读史方舆纪要卷五十四 补注”,嘉庆以后刊本均无,由此看来,“补注”应是直接导源于稿本。

二、避讳

“民国以前,凡文字上都不得直书当代君主或所尊之名,必须用其他方法避之,是之谓避讳。”[9]关于此本讳字,我们曾提出“‘胡虏夷狄’等字……有回避……避‘玄’‘胤’等字,‘丘’‘弘’‘历’等字皆不讳”[10]。石文同意此说,并认为“胤”字“避皇太子胤礽讳”[11]。我们认为,这一说法欠妥,仍需进一步讨论。

事实上,此本所讳对象,大致可分三类:帝讳、圣讳、种族讳。下面,我们拟先胪列讳例,然后分类予以阐述。

(一)帝讳

1、“玄”字避本讳,不避偏旁。例如:《陕西一·泰华》“唐宗《华岳铭》”,同卷《潼关》“会王谟等自滑台败退”,《陕西三·冢岭山》“东北流注于扈之水”,以上“玄”字皆缺末笔作“”。但是,以“玄”为偏旁的“弦”、“眩”诸字皆不讳。比如:《陕西四·汭水》“源出弦蒲薮”,《陕西五·褒斜道》“无不摇心而眩目”,《陕西十·增山城》“西出眩雷塞”等。

2、“胤”字情况颇为有趣,详见表1:

3、弘、历二字并不讳。“弘”字如:《陕西二·霸水》“弘农”,《陕西二·太极宫》“弘义宫”,《陕西三·商洛废县》“盛弘之”等。“历”字则有:《陕西二·章敬寺》“大历二年”,《陕西二·冷水》“圣历二年”,《陕西三·丹崖山》“庆历初”等。

“清之避讳,自康熙帝之汉名玄烨始,康熙以前不避也。雍乾之世,避讳至严,当时文字狱中,至以诗文笔记之对于庙讳御名,有无敬避,为顺逆凭证。”[14]由此看来,此本讳“玄”不讳“弘”“历”,则其刊刻年代应该限定于康熙、雍正两朝。

再谈“胤”字。表1显示,一方面,刻本“胤”字共出现16次,其中,不缺笔者8次,缺笔者8次,两者比例为1:1。另一方面,关于“胤”字批校共出现4次,不缺笔者2次,缺笔者2次,两者比例亦为1:1。针对这一现象,我们可以从以下两方面说明。

首先,按雍正三年上谕:

朕临御以来,屡降谕旨,凡与御名声音相同字样,不必回避。近见各省地名,以音同而改易者颇多。[15]

据此,至少于雍正三年以前,臣民在实际用字过程中,与御名音同之字皆不惜回避,遑论“胤禛”二字,自当回避无疑。然则上述“胤”字原刻不缺末笔与批校出全字者,皆应发生在康熙一朝。换言之,假设此本刊于雍正年间,则举凡“胤”字皆应作“”,而绝不可能出现缺笔与不缺兼存,或者原刻“”,朱笔批校却改作“胤”这两种情况。

其次,上述数据显示,“胤”、“”二字,在写版者与批校者这两个同时且又相对独立的群体之中,庶几以相等频率出现。这一现象似乎表明,“”为俗体而非讳字。因宋太祖名匡胤,故两宋刊本“胤”字缺笔作“”。由于刻本的规范用字作用,遂使元明以降,“”字相沿成习,其性质也由讳字变为俗字。因此,便出现上述“胤”、“”并行的现象。

那么,从帝讳所反映的事实来看,我们可以推断此本应刊于康熙年间。

(二)圣讳

“丘”字不讳。《陕西二·槐里城》“后更曰废丘”,《陕西七·孙丘谷》,《陕西十·天德城》“张齐丘”。

按雍正三年上谕:

孔子道高千古,自天子以至于庶人,皆受师资之益。而直省郡邑之名,如商丘、章丘之类,今古相沿未改,朕心深为不安。自今凡直省地名,有同圣讳者,或改读某音,或另易他字,其于当用之际,作何回避,着九卿会议具奏,钦此。


遵旨议定:至圣讳,除祭天于圜丘,丘字不用回避外,若各府州县地名,有字相同者,交内阁选择字样,进呈钦定。其山川市镇等处命名,交该地方督抚更易字样报部。其姓氏相同者,按《通考》云:“太公望之后,食采于谢邱,为得姓之始。”今拟将邱姓加阝旁。[16]

赵宋以降,刻本无有讳“丘”者,然则雍正三年讳“丘”作“邱”,可作为判定刻本年代的绝对标准。此外,参考雍正以来其他刊本,“丘”亦有缺竖笔讳作“”者。今此本“丘”字不讳,则其刊刻时代在雍正三年以前,能与“帝讳”所反映之时代互证。

(三)种族讳

1、讳“虏”。凡遇“虏”处,或改作“获”,如《陕西一·大河》“获晋军以归”;或改作“卤”,《陕西六·义渠城》“卤其王”;或改作“罗”,《陕西十一·沙湃口》“平罗所”。

2、讳“夷”。凡遇“夷”处,或改作“裔”,如《陕西一》“诸裔之境”;或改作“人”,如《陕西一·洛水》“羌人”;或改作“彝”,如《陕西二·昆明池》“西南彝”,而以改作“彝”字最为常见。间有改之不尽者,如《陕西四·岐山》“有夷之行”,《陕西十二·永宁堡》“镇夷千户所”,后者为批校者所察,以朱笔改“夷”为“彝”,另以墨笔书“彝”一字,贴于“夷”字上。

3、部分“胡”讳作“狐”,如《陕西十·黑山》“杀狐山”,《陕西十三·三兜谷》“杀狐川”。但多数情况不讳,如《陕西十·丰州城》“胡寇”,《陕西十二·镇彝所》“北临胡境”。

4、部分“狄”讳作“翟”,如《陕西一·州域》“戎翟”,《陕西六·绥德州》“白翟”。多数情况不讳。如《陕西十·丰州城》“戎狄”,《陕西十一·宁夏镇》“北狄”。

5、“戎”、“犬戎”、“玁狁”皆不讳。如《陕西十·榆林镇》“西御犬戎,北虞玁狁”。

6、“蕃”不讳。如《陕西十四·吐蕃》“蕃国”,《陕西十四·碎叶城》“蕃落”。

7、“酋”不讳。《陕西十一·御史渠》“卤酋”,《陕西十三·罕东卫》“酋长”。

前文已言,顾氏撰为是书,发抒故国之思,故华夷之辨,灿然在列。而自康熙朝以来,文网趋密,凡“胡虏夷狄”诸字,朝廷虽无明谕,文人亦是改避无疑。顾氏为避祸端,也将书中“胡虏夷狄”诸字大加删改。但是,因为《方舆纪要》一书卷帙浩繁,多有改之不尽之处。我们以上所举诸例,是以稿本、通本、敷本三本对校所得。其中,凡是稿本改避之字,通本因之,如1、2、3、4数例。稿本未改者,通本亦未改,如5、6、7数例。而敷本不仅沿袭1、2、3、4所作改避,5、6、7等未及改避之字,敷本亦改之。因此,从种族讳字承接性观察,通本应直接来源于稿本;同时参考敷本,则时代越后,种族讳字越严,亦可反证通本时代甚早。与此相关,稿本叙及有明一代建置,原作“国朝”、“国初”、“昭代”,更是为清廷所忌,故多改作“明朝”、“明初”。通本因其所改,惟《陕西十一·灵州守御千户所》:“元复曰灵州,国初改为千户所。”此“国初”即“明初”,漏而未改者,十四卷中,仅此一例,亦见其时代之早。

三、刻工、批校、修版

自雕版印刷以来,版心刻录刻工姓名已成传统,不过代有兴废罢了。单就清刻本而言,版心著录刻工已不多见,那么,通本《方舆纪要》每页版心记刻工姓名,自然成为其一大版本特色。不仅如此,与刻工相关之批校、修版,亦是琳琅满目。因此,刻工、批校、修版,三位一体,共同显示出初刻试印本的版本特征。对此,我们在《提要》概括道:“版心所记刻工有陈国甫等五十余人,多与《通志堂经解》相合。间有不合格者,则于天头出以朱笔批示‘后半页不佳’……而质量太差者,则示以‘此刻手字划歪斜跼踳,应遣去’……间有误刻、漏刻之字……随即修版改刻,于其前后书页空白处印出。”[17]其后,石文以“批校”为中心,讨论了与之相关的“修版改字”,“刻板字数”以及“评价刻工技艺”三方面内容,意在说明“清初刻书工作细节”。但石文未对批校归类,且又未揭示刻工、批校、修版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与其所反映的版本价值,故仍有详论之必要。下面,我们分别予以梳理。

关于刻工,石文附有《刻工表》[18],以刻工所刻页数多少为序罗列。其误有三:

1、漏列。漏列“高宇丞”、“韩春阳”、“胜卿”三人。又刻工间有简称,此表亦漏列;

2、误分。“王顺心”、“王顺”实为一人,“王君盛”、“王盛”实为一人,石文皆误分为二;

3、误录。如“程□生”应为“程际生”,“陈志□”应为“陈志迁”。

因此,我们以音序另列表2。

我们通过与《通志堂经解》初刻本所记刻工对勘,便得出表2。其中,通本所载刻工共计55人(若除去疑似同人异名者,则共50人),与《通志堂经解》完全相同者15人,若加上疑似相合者计24人,则比例几近1/2。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以下三点结论:

首先,《方舆纪要》版心所刻“通志堂”与徐乾学辑刻《通志堂经解》之“通志堂”实为一所。

其次,“《通志堂经解》于康熙十二年开始刊刻,……至康熙十九年《经解》的主体部分刻完。但直至康熙二十四年以后,仍还有少量经解付刻并且还有较多的经解正在校勘、修版。……在康熙二十九年至三十一年之间,《经解》全部校定完毕,并有整套的《经解》印出。”[19]而“刻工一生之工作年限,最多约在三十年左右。”[20]由此,我们似乎可以将《方舆纪要》刊刻时间下限推迟至康熙六十一年,亦在康熙年间无疑。

其三,学界一般认为,《经解》之真正辑刻者为徐乾学,而“通志堂”乃纳兰成德之堂号。徐氏“因仕途等方面的原因,将所刊《通志堂经解》让名于权相纳兰明珠之子成德,于是将《经解》以‘通志堂’命名,并在书版版心下镌‘通志堂’字样,卷末刻‘后学成德校订’一行”。康熙二十四年二月,徐氏经纳兰明珠举荐入南书房,擢内阁学士,方成明珠一党骨干,同年五月,纳兰成德逝世。至康熙二十七年,明珠被罢黜[21]。这样看来,徐氏出于政治目的以“通志堂”名编,则明珠罢相之后,自然不必再以“通志堂”之名义刻书[22]。《方舆纪要》仍以“通志堂”署名,则其刊刻时间最迟不超过康熙二十七年。另一方面,结合顾祖禹康熙十九年前后始入徐乾学幕府这一事实,则其刊刻时间约在康熙十九年至康熙二十七年之间。

另外,此本天头、行间多有批校,依照批校所论之对象,大致可归为两类,一类为刻工,另一类为《方舆纪要》内容的修订[23]。下面,我们择有关刻工一类批校加以讨论。

此类批校,以朱、墨两色为之,且笔迹相同,应系同一人所为,而此人之身份,应为刻版事宜之直接责任人——监工。其中,墨笔批校内容较为单一,多记核查刻工所刻字数。刻工在每页版心左上角自记此版所刻字数,以资雇佣者拨付劳酬。但刻工为谋劳酬,多计的情况屡见不鲜,因此,监工有必要加以复核,若发现数字不符,即于左下角刻工姓名下地脚位置另记所核查字数。例如,《陕西一·书后》第一页,版心左上角记字数“三百廿九”,地脚复核字数“三百廿五”。同卷第二页版心左上角记字数“三百五十六”,地脚复核字数“三百五十”。经统计,是书此种批校共计51处,可见监工之负责。

朱笔批校内容则相对丰富,多是监督刻工刻书质量。具体包含以下两个方面:

(一)监工若发现某字版刻不工整、漏刻、误刻等,即以朱笔圈出,并于天头出示批语。例如,《陕西四·陇山》:“州西北六十里。”“西”字刻未工,天头批校曰:“西字修好。”《陕西二·中渭桥》“■县”,“县”上一字漏刻,作墨钉状,朱笔校出,改“■”为“鄠”,并天头书“鄠”一字。《陕西十·榆林镇》“继而延绥镇守都督佥事王桢始奏筑榆林城”,“祯”误“桢”,朱笔校出,改“桢”为“祯”。

(二)盖为保证刻书质量,一般情况下,每名刻工一次仅刻两页,依次循环而下。因此,监工首先责任到人,若发现书版有漏刻刻工姓名,随即批出。如《陕西九》17、18两页无刻工姓名,监工于18页A面天头批示:“此系何人所刻?”然后,监工再对版刻质量未善者,先加警告,以观后效。例如《陕西二》51页(刻工张公辅)版刻不佳,同页A面天头批校:“较前刻大相悬绝,速宜修改,戒之。”若刻工着实太差,则将其遣去。同卷22页(刻工郑玉德)版刻质量低,同页B面天头批校“此刻手即遣去。”这表明,通志堂挑选刻工,皆以其刻书质量高低为准,优胜者留用,低劣者淘汰,呈现出一定的灵活性与流动性。然则,上述《方舆纪要》刻工与《经解》不全相同,便不言自明了。

刻工刻书,监工刊谬,接下来自然是刻工修版了。

诚如上言,监工若发现刻工某字版刻不工整、漏刻、误刻等,即以朱笔刊正。随后,当事刻工见此批语,则随即修版,并将所改刻部分于该页或前后若干页之天头、地脚及左右版框空白处印出。现举例如下:

(一)版刻不工整例:

(5·16·A)

(4·18·A) (4·18·A)

(二)漏刻例:

(1·61·B) (1·62·A) (1·62·B)

(7·1·A) (7·2·A)

(三)誤刻例:

(3·33·A) (3·34·B)

(3·8·A) (3·8·A)

这一现象显示:第一,刻工依照监工意见已经修版;第二,监工可以依其所修版再次检查是否合格,如此反复,大大提高了刻书效率与质量。第三,一般而言,刻工刻完一书,草装呈监工审核,监工依照清样校勘讹误,再返还刻工修版,此为刻本之三大连锁程序。通本《方舆纪要》将这一自然流程展示无余,使其成为初刻试印本的典型范例。

综合刻工、批校、修版三者,我们认为,通本《方舆纪要》应是康熙十九年至康熙二十七年之间的初刻试印本。

四、文献记载

在前文中,我们围绕《方舆纪要》的文本特征,考证其版本。下面,我们进一步从文献记载的视角来观察此书的版刻时代。

彭士望《耻躬堂文钞》卷八《传是楼藏书记》:

兹庚申(1680)春暮,予因顾子景范、陆子拒石乃得登昆山徐公健庵先生之传是楼,……更孜孜求高世士,特延礼顾、陆二子,供粢饩,束修羊,给笔札小史,听其自著书纂集,不烦以事。[24]

彭士望乃顾氏挚友,其说当可信。所谓“特延礼顾、陆二子”,可见顾氏于徐氏门客之地位非比寻常。又“供粢饩,束修羊,给笔札小史,听其自著书纂集,不烦以事”,则顾氏书成,徐氏出资刊刻,亦属情理之中。

魏世俨《魏敬士文集》卷一《寄顾景范先生书》:

世俨谨问景范顾先生尊体动止万福。俨十四五岁得读《方舆纪要》书,遂笃慕先生之为人。而先生姓字,则自入塾学以来,稍通人言语,侍家君子暨先仲父,则稔闻之矣。……乃今先生为家君子石交,慕之复十许年,而犹不得负笈从游。……家君子亦尝推先生当今用世第一人。……闻《纪要》书编次已成,全书剞劂告就,乞于便中惠寄一部,俾得日诵读,如受耳提面命也。[25]

魏祥、魏禧、魏礼三兄弟,世称“宁都三魏”。魏世俨者(1662-1717),魏礼次子。引文魏世俨称魏禧“先仲父”,而魏禧康熙十九年十一月卒于仪真,则此文当作于康熙十九年之后。前引彭士望《传是楼藏书记》可证,顾氏此年已馆徐乾学家,且直至去世,未曾离开[26]。又云“闻《纪要》书编次已成,全书剞劂告就”,既称“全书”,则非指康熙丙午五卷本《二十一史方舆纪要》。而顾氏本人一介处士,无力刊刻,则“全书剞劂告就”,显指徐氏助为刊行。当是时,徐氏正主持辑刻《通志堂经解》,《方舆纪要》一书,自然交付《经解》原班刻工。如此看来,此本刻工与《经解》相合,且版心著“通志堂”,自然顺理成章。因此,魏世俨所谓“剞劂”一事,所指应为通本《方舆纪要》。

必须说明,今所见《方舆纪要》仅刻陕西一省,而魏世俨却称“全书”,何以出现如此矛盾?我们认为:

其一,我们在“版式特征”一节提及此本各卷虽未刻卷次,但有批校者以苏州码子题其卷数,与该卷于“全书”所占卷次相合。因此,只有百三十卷之“全书”基本格局确定,方能归并陕西所属卷次。

其二,顾书是以明代两京十三司为纲,降及清初,全国行政区划有所变更,有鉴于此,顾氏需要在初稿基础上对此加以修改。而陕西一省,清因明制,变动最小,自然较先定稿。又从稿本来看,亦是陕西一省改动最少。那么,陕西一省可以先行付梓。

其三,康熙二十六年,徐乾学奉勅总纂《大清一统志》,特延顾氏襄助。《读史方舆纪要》修订事宜可能暂且搁置。而顾氏本人于康熙三十一年遽归道山,此时稿本尚未改毕。加之徐乾学亦于康熙三十三年仙逝,那么“全书剞劂告就”的可能性很小。

因此,必是当时顾书已有刊刻,魏氏方闻其事,不过所谓“全书”,当係魏氏臆断抑或误信传闻之语罢了。

五、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通本《方舆纪要》刊刻年代,应在康熙十九年至康熙二十七年之间(1680—1688)。

需要强调的是,既然此本由徐乾学出资刊行,其所据底本无疑来自顾氏本人,即今所见稿本。前述此本有“补注”以及“种族讳”二者,皆其证。另外,我们通过稿本、通本、敷文阁本三者对校,发现敷文阁本与稿本出入较大,通本与稿本内容却十分吻合。因此,我们可以断定,此本所据底本为顾氏稿本,亦即顾书定稿后之第一刊本。而康雍乾三朝,世人皆以为“《方舆纪要》一书,世无刊本”[27],此本一出,旧说之误,彰彰明矣。

注释

[1](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M].北京:中华书局,2005:18.

[2] 顾氏以地理名家,其远祖顾野王撰《舆地志》,高祖顾大栋撰《九边图说》,曾祖顾文耀亦曾奉使九边。

[3]同1:3-4.

[4]顾廷龙.读史方舆纪要稿本序[J].编辑学刊,1993(3):67-68.

[5]廖源兰.通志堂小考[J].图书情报知识,1992(3):55-56,59.

[6]唐佳,吴芹芳.读史方舆纪要•陕西纪要十四卷.见:王新才.中国古籍珍本丛刊•武汉大学图书馆卷(第1册)[M],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6:10-12.

[7]石祥.清初书籍刻印的实态细节——清通志堂刻试印本读史方舆纪要读后[J].中国典籍与文化,2017(4):84-91.

[8] 此类批校均在书脊部位,故不易发现。我们因整理出版需要,曾将装订线拆卸,方才得知。因此,此类批校应出于刻版之时,绝非后人所为。

[9]陈垣.史讳举例[M].北京:科学出版社,1958:1.

[10]同6:11.

[11]同7:86.

[12] 3为卷数,41为页数,A、B分别为页之正反面。后皆仿此。

[13] 此类批校出于监工之手,这一点在后文有详谈。

[14]同9:168.

[15]《清会典事例》[M].影印本.北京:中华书局,1991:1055.

[16]同15:1055.

[17]同6:11.

[18]同7:90-91.

[19]王爱亭.崑山徐氏所刻通志堂经解版本学研究[博士学位论文][D].山东:山东大学,2009:74.

[20]李志清.古书版本鉴定研究[M].台湾:文史哲出版社,1986:23.

[21]王逸明.新编清人年谱稿三种•崑山徐乾学年谱稿[M].北京:学苑出版社,2000.

[22] 《经解》自始冠名“通志堂”,因其为丛书,中途不便易名,故不在此论列。

[23] 限于篇幅,我们拟将有关内容修订的批校另撰文讨论。

[24](清)彭士望.耻躬堂文钞[M].影印本.见:《四库禁毁书丛刊》编纂委员会.《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第52册)[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0:144.

[25](清)魏世俨.魏敬士文集[M].影印本.见:《四库禁毁书丛刊》编纂委员会.《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第6册)[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0:428—429.

[26]夏定域.顾祖禹年谱(上)[J].文献,1989(1);顾祖禹年谱(下)[J].文献,1989(2).

[27](清)王应奎.柳南随笔[M].北京:中华书局,1983:83.

萧毅,武汉大学文学院古籍所教授、博士生导师。唐佳,武汉大学文学院古籍所博士研究生。本文载见《新世纪图书馆》2019年第1期